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6:56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9:25
可以的。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扩大有关*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扩展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再分别享受小微企业免征*优惠*,纳税人应以所有*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
同时,新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或3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举例说明:
例:A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货物1万元,提供服务2万元,销售不动产6万元。合计销售额为9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本月9万元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9:25
根据《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9:2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第四十九条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第五十条规定,*起征点幅度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 5000-20000 元(含本数);(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 300-500 元(含本数);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9:26
那那人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十万元的免征*的,一般纳税人这个*也是分做什么哪方面的农业的工业的也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