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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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5-28 12:21
过去两年间,河南许昌东城区拆迁部门60余人相继被批捕、起诉,加上数人潜逃,东城征地办全军覆没。涉案人员以拆迁之名“团购”了当地拆迁事务,贪污、受贿金额动辄数百上千万元。涉案人员说,“进了这个圈子,不贪就成了另类,不贪就得受排挤,不想贪也得贪。”
贪腐数额巨大、涉案人员众多较为罕见,难怪被戏称为“组团腐败”。其所产生的贪腐力量让人震惊。当地的征地办和动迁中心,都只是个科级单位,腐败的氛围下,就连算不上科员的小角色也“不得不”贪污受贿800万。
此类小角色的贪腐能量之大,与处在的腐败圈子息息相关。在这个典型案例中,负责拆迁的官员之间达成了彼此合作、互不干涉的“默契”,渐渐形成一个圈子。都在贪,一个人不贪就是另类,就可能被从圈子中剔除。若迎合这个圈子,与之苟合,则可以抱团腐败,形成“合力”,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若非检察官在办案中的偶然发现,许昌市征地拆迁领域贪腐系列案可能还在深度“潜水”,用办案人员的话说,“这种组团腐败的最大危害是具有隐蔽性,大家利益均沾,一起闷声发大财,极难侦破。”变成利益共同体,相应的监督亦随之失效。
组团式腐败的破坏力是惊人的,对社会的危害是显著的,一个群体相互掩护,相互支援,在人性的贪婪与利益的驱使下,形成一个牢固的腐败利益链,不仅势力强大,且难以彻底铲除,肃清成本极高。
不同于个体腐败,组团腐败更能释放人性的恶,一些官员甚至普通科员,融入圈子后借助群体力量,更加胆大妄为,沟壑难填。许昌东城区的组团腐败本身即是例证,有的涉案人员毫无半点官职,贪腐手笔动辄数百万,背后若无庞大的“腐败合力”支撑。
组团腐败的强大腐蚀性不言而喻,容易让人产生侥幸心理:大家都在腐败,即便出了事也是一起扛。一种腐败的从众心理油然而生,以致产生了这样的腐败景观,“整个单位的人只要在职权范围内,每件事都想法搞些钱,不搞钱就不正常了。”有了腐败圈子的“壮胆”,贪污、受贿反倒成一种理所当然的“正常”现象。
一直以来,小偷反腐、情妇反腐到微博反腐,偶然性的因素在反腐中发挥着较为显眼作用。但滞后的反腐手段,难以担负起不断升级的腐败技术。有些腐败官员坚持“办不成事不收”等原则,手法隐秘先进,以致组团腐败,酿成窝案。
涉案人员大部分被绳之以法,固然大快人心。可组团腐败所表显露的问题不能忽略。征地办能够“团购”拆迁业务,直接揭示出征地、拆迁制度设计的缺陷,为腐败的产生预留了广阔的空间。相应的监督,如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形同虚设,监督环节的“组团失灵”,让腐败习惯性传染,是催生组团腐败产生的诱因。
令人心惊的许昌东城区的群体性贪腐,再次凸显不受限制的权力,难以抵御利益的诱惑,而要祛除“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重建法治威严,必须让“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照进现实,监督应给力,但相应的“制度设计”亦应合理,不给贪腐留丝毫空隙。惟其如此,组团式腐败才能真正消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8 09:29
盗墓属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3)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4)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文物罪】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相关事件
2018年上半年,山西*机关打掉了盘踞在山西闻喜地区十多年、以侯氏兄弟为首的“盗墓涉黑”犯罪集团,追缴被盗文物2895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达24件。
在打掉这个团伙之后,警方继续追查,截至8月8日,山西警方已破获与该团伙相关的各类刑事案件3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66人。
今年7月,青海都兰特大盗墓案涉案人员全部到案、文物没有流失、证据链全部闭合,实现了对文物犯罪有效打击。在此次案件中,涉案文物达到646件,一级文物16件,涉案人员26人。
今年来,山西盗墓大案、青海都兰特大盗墓案接连破获。此类案件涉案文物之多、文物等级之高、犯罪人数之多,受到各方关注。
在山西盗墓大案中,案件主犯为侯金亮、侯金发、侯金海、侯金江四兄弟。在当地,侯氏四兄弟不仅仅盗掘古墓葬,还存在开设赌场、霸占矿山、高额放贷、暴力讨债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
据该案办案民警段林辉说,犯罪团伙组织十分严密,探好墓后,当晚组织盗墓,谁来打坑、谁下去平拱洞、谁去清货,分工明确。
在青海都兰特大盗墓案中,经大量调查、勘验、审讯等工作,*机关查明自2017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太、张某、索某某吉、苏某奎等人预谋在都兰实施盗墓。
并经踩点确定了盗掘地点,由张某从河南等地纠集了具备盗掘古墓葬技术的韩万里以及张某青、叶某松、孔某彬、朱某海等人到都兰,由朱某海联系了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孙某林出资。
并商定了分赃规则。在都兰县准备铁锹、绳子、十字镐、编织袋、布匹等作案工具,苏某奎准备车辆负责运输前往热水乡一号墓东侧的羊圈墓处进行盗掘。
经过几次盗墓未果后,该团伙转移至血渭一号墓(“九层妖塔”)东侧平台处实施盗掘,两个晚上共盗得文物646件,商定各自寻找买主销赃,直至案发被*机关抓获。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刑警支队队长卢成章说,经过分析和总结,本次犯罪呈现本地人员和外来人员内外勾结,并且分工明确、形成团伙犯罪等特点。
近年来,文物犯罪的职业化、智能化趋势明显,作案愈加隐蔽,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形势非常严峻。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全国*机关每年立案的文物犯罪案件有2000起左右。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刘铭威表示,文物犯罪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一些地区文物犯罪手段不断升级。虽然打击的力度不断增大,但案件势头还没有完全得到遏制。
“盗掘古墓葬、古遗址的案件占每年文物犯罪案件的一半以上,甚至发生了一些暴力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多部门联手重拳打击盗墓犯罪 接连破获特大盗墓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8 11:21
根据情况,可能涉嫌不同的罪名。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8 13: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1352798.html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8 15:53
死罪~! 那叫挖坟掘墓 斩立决的罪名!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8 18: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8 21:33
应该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