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27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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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4:47
2011年版《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钢筋检验的有关规定如下: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4:47
(2)钢筋出厂质量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单不允许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3)钢筋质量必须合格,应先试验后使用,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和试验单。需采取技术处理措施酌,应满足技术要求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4)合格证、试(检)验单或记录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单位的签字和盖章。(5)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并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机械性能试验口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分批检验,查对标志、外观检查。(6)下列情况之一者,还必须做化学成分检验:1)进口钢筋;2)在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和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的;3)有特殊要求的,还应进行相应专项试验;4)工厂和施工现场集中加工的钢筋,应由加工单位出具的出厂证明及钢筋出厂合格证和钢筋试验报告的抄件;5)不同等级、不同国家生产的钢筋进行焊接时,应有可焊性检测报告。(7)集中加工的钢筋,应有由加工单位出具的出厂证明及钢筋出厂合格证和钢筋试验单的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