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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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16:14
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免填单、免申请,在申报缴费环节自动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2月1日以来已缴纳且符合减免*的社保费免申请退回用人单位。
“延”,体现在阶段性减免*期间,享受减免*后仍无力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可按照相关规定延期缴纳。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补缴。
此外,享受减免征收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其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延期缴纳。延缴期间参保人应缴未缴的个人缴费金额,待其补缴到账后计入个人账户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