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25 16:47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1:36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1:36
你好最直接的原因当然是企业希望再“东山再起”了。多数上市公司会按照《破产法》第十一章申请破产保护,而不是第七章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他们仍希望继续运营并控制破产程序。第十一章规定了一些复兴公司业务的程序,也确有一些公司重组计划成功,重新开始赢利。但有些公司最后还是以清算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