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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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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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20
周恩来!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
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总理在同印度*代表团就关于两国在中国*地区的关系问题举行谈判时,首次完整地提出了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在亚非会议上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在中印、中缅联合声明中改为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得到印方的赞同。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正式写入了双方签订的《关于中国*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的序言中,从而使五项原则首次作为一个整体在国际条约上成为发展国际关系的指导原则。
在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中国先后同缅甸、尼泊尔、蒙古、巴基斯坦、阿富汗解决了历史遗留下来的边界问题。1978年8月,中日两国签订的和平友好条约和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期间发表的中美联合公报(即上海公报)也都提出,要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自问世以来不仅在中国同世界各国签署的条约、公报、宣言、声明等双边关系文件中得到确认,而且也在许多重要的国际会议和一系列国际文件中不断被引用或重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实际上已成为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发展国家关系的基本原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21
同意楼主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