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管理简况怎么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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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6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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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5:40
这是一篇范文请参考一下吧!
一、强化内部管理,适应市场竞争
进一步调整内部机构,初步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机制,明确部门分工,把南铝2005年经济责任制落实分解到各部门。设立计划协调组,专门负责协调、沟通销售公司与生产部门之间的事务,为保证生产计划的有序性和交货的及时性尽心尽力。在合同管理和货款回笼上,认真做好每批订单的业务洽谈,认真对待每份合同的起草、修改与签订工作,特别涉及垫资的协议、合同,均经过专业法律人员审查、公司领导审核的严格程序。严格执行超信用额度审批制度,确保资金回笼。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客户资金管理系统,初步建立了客户资信评价管理体系,较好地控制了资金风险,全年无较大的呆坏帐发生。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等手段追回历年拖欠货款金额168万元。在仓库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仓库微机管理系统,对仓管员进行岗位培训,保证进出库数据的准确性,使库存更加合理,产品堆放更加规范,制定规章制度以保证入库和出库数据的准确.针对搬运工工作量大、工作时间长、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组织搬运工认真完成型材的进出库工作,对搬运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定期检查仓库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用营销策略,确保销量的提高
公司全体员工认清市场形势,真正树立“以顾客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真诚为每一位顾客服务,为客户提供强有力的各项服务。加强销售区域和销售网络管理,对传统片区的销售区域和售价严格监控,及时处理区域串货问题,使市场运作更为规范。在价格策略上,每天掌握铝锭的现货市场行情,了解市场信息,掌握竞争对手状况,有针对性采取灵活的价格策略,使型材的销量比上年增加了6600吨。铝杆在确保利润的情况下,不断采取有效措施扩大销量,也超额完成年计划。加强新产品、新窗型的开发和推广力度,并根据市场的需求开发了D55、D58、D60系列隔热材,隔热材、彩色消光电泳材、木纹材等高档产品销量也取得较大进展。同时根据国家对建筑节能的要求,组织开发了适应夏热冬冷和夏热暖地区的经济型隔热门窗。2005年共申请专利45项,比去年增加31项。在工业材开发方面,进一步与上海、扬州等地的集装箱用料客户合作,开发了使用量大的梯料客户,全年工业材销量达占型材总销量的31%。在幕墙型材方面,加强了与凌云、远大等大公司的合作,承接了影响力大、工程用量较大的工程,如:广州天河区商务中心、北京摩托罗拉大厦、上海恒隆广场、杭州新闻中心等。增加了隔热幕墙品种,全年预计销售幕墙型材3500余吨。在广告策略上,利用路牌、图册和人员进行宣传,认真组织好在广州、上海、北京、青岛、武汉、福州等地的专业产品展览会,以加强“闽铝”型材的宣传力度,扩大“闽铝”型材的知名度。采取增派业务员协助经销商参加工程投标、承接工程定单、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保住传统片区销量。积极发挥各驻外办事处的积极性,不断开拓市场,全年订单数量充足,出现了近年来少有的景象。在开展利用型材外观专利维权方面,对辽宁忠旺的侵权行为进行法律诉讼取得决定性的胜利。
三、做好铝锭采购业务
在铝锭采购方面,根据公司总部的安排,担负了公司本部、铸轧公司、华银公司的铝锭采购任务,通过与厂家签订长期的供货合同,并以一票制到南平南站,降低了采购成本,保证了生产的顺利进行。
商海搏击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业绩面前,销售人踌躇满志,满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豪情,力争在2006年书写更加亮丽的篇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5:41
企业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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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供电(水、汽)合同、服务合同等。
第三章 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总法律顾问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法律事务的审批;
第四条 集团公司*法律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参与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二)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三)参与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向法定代表人提交审查意见;
(四)参与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五) 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六)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
(七) 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五条 合同具体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情况的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
(二)具体负责所承办合同的招标、谈判和文本的起草;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合同的审批手续;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及时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遇有合同变更、解除等重大事项,须报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五)负责向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六)负责所承办合同的归档。
第四章 合同的授权委托
第六条 签订合同可以实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由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订,也可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有关人员代理签订。
第七条 代理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签约人应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取一事(合同)一授权,合同一经履行,委托事项即行终止。
第八条 各单位法律事务机构负责管理授权委托书,根据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决定,办理出具授权委托书事宜。
第九条 代理人必须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对本单位负责,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负责。
第十条 代理人实施损害本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或者不再适宜担任代理人的,各单位有权随时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做出决定,公司*法律室负责收回授权委托书。
第五章 一般合同的签订、审查批准
第十一条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第十二条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付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十三条 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十四条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十五条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等)。
第十六条 对于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第十七条 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第十八条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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