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17 07:2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5:59
当事人伪造虚假债务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其中一种,在诉讼过程中当被查实属伪造债务,*一般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但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这样一来,对受害方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应对虚假债务的几种方法:(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2)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3)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4)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