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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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4:4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标准为:
1、五级72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60个月,七级48个月,八级36个月,九级24个月,十级12个月。
2、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80%支付;依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3、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4:43
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准则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薪水,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薪水,*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薪水,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薪水。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9个月平均工资。七至十级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准则为:五级伤残为本人薪水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薪水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限定为其交纳应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事实上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工人本人提议,该工人能够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伤残就业补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