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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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6:11
何为众生苦? 佛教基本观念之一,表达了佛教对于人的现实存在所作的价值判断。在佛陀原始教义当中,四谛概括了佛教所欲揭示给世人的真理,其中第一条便是关于苦的真理。苦可以归为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五蕴盛苦8类。按照佛陀的看法,存在(生存)是有条件性的,依缘的,这就决定了生存的短暂和局限。主观上,人会不断产生实际上无从满足的*;客观上,对象是暂时的、无常的,这就决定了不满足和绝望的必然性,这便是本质上的苦。苦的根源在于无明(无知),由于无明,人的生物本能贪欲便时时萌动,一方面造成现实的痛苦,另一方面又留下恶的潜能,就是业,从而始终将人的生存桎梏在无尽的痛苦循环即轮回之中。摆脱苦,只有证道,即通过宗教修持,获得对人生存在*的了解(悟)。 七宗罪,正式译名为七罪宗,属于人类恶行的分类,并由13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分别是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贪食及色欲。 七宗罪[1](Seven deadly sins),13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天主教教义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教宗额我略一世的见解,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恶行”。 “重大”在这里的意思在于这些恶行属于原罪,例如盗贼的*源于贪婪。 这些恶行最初是由希腊神学修道士庞义伐草撰出8种损害个人灵性的恶行,分别是贪食、色欲、贪婪、伤悲、暴怒、懒惰、自负及傲慢。庞义伐观察到当时的人们逐渐变得自我中心,尤以骄傲为甚。懒惰在这里是指“精神上懒惰”。 六世纪后期,教宗额我略一世将那8种罪行减至7项,将自负并归入骄傲,伤悲并归入懒惰,并加入妒忌。他的排序准则在于对爱的遗背程度。其顺次序为: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暴食及色欲。较后期的神学家如圣多玛斯·阿奎纳则对这个排序方式抱有不同的意见。 “重大恶行”与不可饶恕的大罪是不可混而一谈。 神曲里七宗罪的顺序: 但丁在神曲里根据恶行的严重性顺序排列七宗罪,其次序为: 一)好色-不合法礼的*,例如通奸。(但丁的标准是“过分爱慕对方”,而这样便会贬低了神对人们的爱) 二)暴食-浪费食物,或是过度放纵食欲、酗酒或屯积过量的食物。(但丁的观点是“过份贪图逸乐”) 三)贪婪-希望占有比所需更多为之贪婪。(或是以但丁的观点,贪婪是“过度热衷于寻求金钱上或权力上的优越”) 四)懒惰-懒惰及浪费时间。(懒惰被宣告为有罪是因为: 其他人需更努力工作以填补缺失,因应该的事情还没有做好,对自己是百害而无一利) 均衡:一方比另一方付出更多。(从但丁的神学观念上去看,懒惰是“未能全心爱上帝,未能全副精神爱上帝,未能全人之心灵爱上帝”-具体来说包括懒惰、怯懦、缺乏想像力、满足及无责任心) 五)愤怒-源自憎恨而起的不适当(*的)感觉,复仇或否定他人,在律法所赋与的权力以外,行使惩罚他人的意欲亦被归作愤怒。(但丁描述为"love of justice perverted to revenge and spite"){译: 对正义的爱堕落为复仇和怨恨。} 六)妒忌-因对方所拥有的资产比自己丰富而心怀怨怒。(但丁说:“Love of one's own good perverted to a desire to deprive other men of theirs”){译: 对自身优点的爱堕落为一种剥夺他人优点的*。 } 七)骄傲-期望他人注视自己或过度爱好自己。(因拥有而感到比其他人优越)(holding self out of proper position toward God or fellows; Dante's definition was "love of self perverted to hatred and contempt for one's neighbor"){译:把自己相对于上帝或FELLOWS的位置放在错误的地方; Dante的定义是“对自己的爱堕落为对身边的人的憎恨与轻视”} 四世纪当时的埃及僧侣伊瓦格里厄斯·泊恩太格司(Evagrius Ponticus) 把这些罪行定为八种“致命的*”(8 deadly passions), 而在东正教方面,这些冲动仍然被描述为“致命的*” 而不是深藏在他们体内的罪孽。而主动迎接这些“*”或拒绝与这些“*”对抗的人在正统*徒道德神学(Orthodox Christian moral theology)方面是被定位成有罪的。 四种基本美德和神学三美德合称为七德行。 具体罪行 贪婪,失控的*,是七宗罪中的重点。其他的罪恶只是无理*的补充。 色欲:肉体的*,过度贪求身体上的快乐。 饕餮:贪食的*,浪费食物或者过度放纵食欲,过分贪图逸乐皆为饕餮一罪。 妒忌:财产的*,因对方拥有的资产比自己多而心怀怨恨(此处的资产并非限定于财产,更多的指才能、才华) 懒惰:逃避的*,懒惰及浪费所造成的损失为懒惰一罪的产物。 傲慢:卓越的*,过分自信导致的自我迷恋,以及过分渴求他人的关注为傲慢。 暴怒:复仇的*,源于心底的暴躁,因憎恨产生的不适当*念头。 相应惩罚 淫欲:在硫磺和火焰中熏闷 暴食:强迫进食老鼠,蟾蜍和蛇 贪婪:在油中煎熬 怠惰:丢入蛇坑 暴怒:活体肢解 嫉妒:投入冰水之中 傲慢:轮裂 在神曲中有类似惩罚的设想。 通过我进入无尽痛苦之城 通过我进入永世凄苦之坑 通过我进入万劫不复之人群 正以推动我那崇高的造物主 我是神权神志神爱的结晶 在我之前未有永恒之创造 我将于天地一同长久 进入者 必将断绝一切希望 傲慢 戒之在骄-负重罚之 嫉妒 戒之在妒-缝眼罚之 暴怒 戒之在怒-黑烟罚之 怠惰 戒之在惰-奔跑罚之 贪婪 戒之在贪-伏卧罚之 暴食 戒之在馐-饥饿罚之 淫欲 戒之在色-火焰罚之 ———— 但丁 《神曲. 地狱篇》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6:11
由于最近百度严格,回答需要谨慎所以简化回答,不长篇大论。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6:12
佛教基本观念之一,表达了佛教对于人的现实存在所作的价值判断。在佛陀原始教义当中,四谛概括了佛教所欲揭示给世人的真理,其中第一条便是关于苦的真理。苦可以归为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五蕴盛苦8类。按照佛陀的看法,存在(生存)是有条件性的,依缘的,这就决定了生存的短暂和局限。主观上,人会不断产生实际上无从满足的*;客观上,对象是暂时的、无常的,这就决定了不满足和绝望的必然性,这便是本质上的苦。苦的根源在于无明(无知),由于无明,人的生物本能贪欲便时时萌动,一方面造成现实的痛苦,另一方面又留下恶的潜能,就是业,从而始终将人的生存桎梏在无尽的痛苦循环即轮回之中。摆脱苦,只有证道,即通过宗教修持,获得对人生存在*的了解(悟)。 七宗罪,正式译名为七罪宗,属于人类恶行的分类,并由13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分别是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贪食及色欲。 七宗罪[1](Seven deadly sins),13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天主教教义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教宗额我略一世的见解,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恶行”。 “重大”在这里的意思在于这些恶行属于原罪,例如盗贼的*源于贪婪。 这些恶行最初是由希腊神学修道士庞义伐草撰出8种损害个人灵性的恶行,分别是贪食、色欲、贪婪、伤悲、暴怒、懒惰、自负及傲慢。庞义伐观察到当时的人们逐渐变得自我中心,尤以骄傲为甚。懒惰在这里是指“精神上懒惰”。 六世纪后期,教宗额我略一世将那8种罪行减至7项,将自负并归入骄傲,伤悲并归入懒惰,并加入妒忌。他的排序准则在于对爱的遗背程度。其顺次序为: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暴食及色欲。较后期的神学家如圣多玛斯·阿奎纳则对这个排序方式抱有不同的意见。 “重大恶行”与不可饶恕的大罪是不可混而一谈。 神曲里七宗罪的顺序: 但丁在神曲里根据恶行的严重性顺序排列七宗罪,其次序为: 一)好色-不合法礼的*,例如通奸。(但丁的标准是“过分爱慕对方”,而这样便会贬低了神对人们的爱) 二)暴食-浪费食物,或是过度放纵食欲、酗酒或屯积过量的食物。(但丁的观点是“过份贪图逸乐”) 三)贪婪-希望占有比所需更多为之贪婪。(或是以但丁的观点,贪婪是“过度热衷于寻求金钱上或权力上的优越”) 四)懒惰-懒惰及浪费时间。(懒惰被宣告为有罪是因为: 其他人需更努力工作以填补缺失,因应该的事情还没有做好,对自己是百害而无一利) 均衡:一方比另一方付出更多。(从但丁的神学观念上去看,懒惰是“未能全心爱上帝,未能全副精神爱上帝,未能全人之心灵爱上帝”-具体来说包括懒惰、怯懦、缺乏想像力、满足及无责任心) 五)愤怒-源自憎恨而起的不适当(*的)感觉,复仇或否定他人,在律法所赋与的权力以外,行使惩罚他人的意欲亦被归作愤怒。(但丁描述为"love of justice perverted to revenge and spite"){译: 对正义的爱堕落为复仇和怨恨。} 六)妒忌-因对方所拥有的资产比自己丰富而心怀怨怒。(但丁说:“Love of one's own good perverted to a desire to deprive other men of theirs”){译: 对自身优点的爱堕落为一种剥夺他人优点的*。 } 七)骄傲-期望他人注视自己或过度爱好自己。(因拥有而感到比其他人优越)(holding self out of proper position toward God or fellows; Dante's definition was "love of self perverted to hatred and contempt for one's neighbor"){译:把自己相对于上帝或FELLOWS的位置放在错误的地方; Dante的定义是“对自己的爱堕落为对身边的人的憎恨与轻视”} 四世纪当时的埃及僧侣伊瓦格里厄斯·泊恩太格司(Evagrius Ponticus) 把这些罪行定为八种“致命的*”(8 deadly passions), 而在东正教方面,这些冲动仍然被描述为“致命的*” 而不是深藏在他们体内的罪孽。而主动迎接这些“*”或拒绝与这些“*”对抗的人在正统*徒道德神学(Orthodox Christian moral theology)方面是被定位成有罪的。 四种基本美德和神学三美德合称为七德行。 具体罪行 贪婪,失控的*,是七宗罪中的重点。其他的罪恶只是无理*的补充。 色欲:肉体的*,过度贪求身体上的快乐。 饕餮:贪食的*,浪费食物或者过度放纵食欲,过分贪图逸乐皆为饕餮一罪。 妒忌:财产的*,因对方拥有的资产比自己多而心怀怨恨(此处的资产并非限定于财产,更多的指才能、才华) 懒惰:逃避的*,懒惰及浪费所造成的损失为懒惰一罪的产物。 傲慢:卓越的*,过分自信导致的自我迷恋,以及过分渴求他人的关注为傲慢。 暴怒:复仇的*,源于心底的暴躁,因憎恨产生的不适当*念头。 相应惩罚 淫欲:在硫磺和火焰中熏闷 暴食:强迫进食老鼠,蟾蜍和蛇 贪婪:在油中煎熬 怠惰:丢入蛇坑 暴怒:活体肢解 嫉妒:投入冰水之中 傲慢:轮裂 在神曲中有类似惩罚的设想。 通过我进入无尽痛苦之城 通过我进入永世凄苦之坑 通过我进入万劫不复之人群 正以推动我那崇高的造物主 我是神权神志神爱的结晶 在我之前未有永恒之创造 我将于天地一同长久 进入者 必将断绝一切希望 傲慢 戒之在骄-负重罚之 嫉妒 戒之在妒-缝眼罚之 暴怒 戒之在怒-黑烟罚之 怠惰 戒之在惰-奔跑罚之 贪婪 戒之在贪-伏卧罚之 暴食 戒之在馐-饥饿罚之 淫欲 戒之在色-火焰罚之 ———— 但丁 《神曲. 地狱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