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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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02:41
法律分析: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办法。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六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批准项目用海、用岛,*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