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4:5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4:47
*普通*复核人和收款人建议填写齐全,避免对方因此拒收*。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4:48
可以不填写,*管理和开具要求并没有特定规定复核人和收款人(有些单位特别是小微企业并没有设置那么多岗位,刻意写上反而显得作假),但开票人必须填写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4:4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这边已经看到您的问题了。*普通*的收款人和复核人一般是不可以不填写的。
专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专用章;
(四)按照*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购买方有权拒收。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4:49
复核人和收款人不填写不可以!
并且复核人不能是收款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4:5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请你稍等一下我看一下您的问题不可以。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时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都要填写姓名,最好是三个人,各负其责。如果填不全将影响*会用,由其是*专用*,要求更严,将不能抵扣*。*专用*开具时所有项目都要填写齐全,不可漏项,否则将视为废票。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您好,对于我提供的答案您还满意吗?如果有其他想问的话,您可以说一下,我这边也会尽力为您提供解答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