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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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0:35
向境外组织,机构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的泄密案件由保密部门查处
根据《泄密案件查处办法》
第二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民举报、机关和单位报告、保密检查发现、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线索,依法调查或者组织、督促有关机关、单位调查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查处泄密案件,应当坚持教育和惩处相结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第十二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调查或者组织、督促查处下列泄密案件:
(一)*和国家机关发生的;
(二)涉及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三)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案件。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调查或者组织、督促查处下列泄密案件:
(一)省级机关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发生的;
(二)涉及本行政区域内多个市(地、州、盟)或者部门的;
(三)*和国家机关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直属机构发生的;
(四)本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
扩展资料
“泄露国家秘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泄露国家秘密处理: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10日内,机密级、秘密级60日内查无下落的;
(二)未采取符合国家保密规定或者标准的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三)使用连接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等信息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且该信息设备被远程控制的。
参考资料
国家保密局-泄密案件查处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0:35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工作部门组织或参与查处下列泄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