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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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3:43
职能分工: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燃气安全生产、热力行业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方针*,起草和制定本省燃气安全生产、热力行业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二、制定全省燃气安全生产、热力行业管理规划和目标,指导和监督检查城市燃气、热力管理部门开展燃气安全生产、热力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三、参与国家和省审批燃气、热力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工作;四、负责燃气、热力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初审工作,负责燃气、热力工程施工企业、企业经营资质,以及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审查工作;五、负责指定燃气器具检验机构对燃气器具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并向社会公布燃气器具销售目录;六、组织开展燃气管理、服务、储运和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等从业人员和热力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岗位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七组织全省燃气、热力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负责全省燃气、热力安全生产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燃气、热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通报燃气、热力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情况;八、掌握全省燃气、热力行业工作动态,传递行业管理信息;推广应用燃气安全、热力行业发展的新技术、新成果;九、负责省燃气、热力行业协会等社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