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怎样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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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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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26 22:07
基本格式及内容: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包括标题、案由、当事人基本情况。
1、标题。居中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作题。
2、案由。案由应按《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九条规定书写。
3、当事人基本情况。依次写当事人名称全称、地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自然人应当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按《营业执照》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名称全称填写;若当事人委托授权处理的还应当写明受托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单位、身份证号码、同当事人的关系。
(二)正文。包括案件来源、违法事实与证据、办案程序、当事人的意见、处理建议五部分。
1、案件线索与来源。写明什么时间什么途径(《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案源中之一)案件发生;初步查证的事实与证据;因何种违法嫌疑于何时立案调查。
2、违法事实与证据。主要写清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具体过程,包括作案时间、地点、动机、目的、经过、手段、情节、非法所得、非法经营额、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特别要把重要情节、疑难问题、关键所在作重点的叙述。叙述的事实均应有证据证明,重要的证据应特别注明。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如果有应当减轻、从轻、免予处罚情节或理由的,应在违法事实部分说明。
3、办案程序。重点写明立案审批、调查取证等活动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特别要写明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查封扣押物品强制措施是否在法定期限内进行行政处理;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还要写明有无应当回避的稽查执法人员执法问题。
4、当事人意见:包括当事人对查证核实的药品违法行为认定与否,提请案件承办机构考虑的其他理由、证据等,以及对违法行为认可态度等。如果当事人确认执法人员检查和调查情况的,可写为“当事人对上述违法事实没有任何异议并在《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中签字确认”。如果当事人对认定的违法事实有异议或有提请案件承办机构考虑的其他理由或证据的,调查人员应在报告中进行说明,并说明是否采纳的理由。
5、处理建议。先对案件的全部事实进行综合归纳,然后引用有关法律法规(条、款、项、目)准确定性;同时,写明违法行为对药械市场秩序、群众身体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后果。再依据法律法规提出处理建议。应注意的事项有:一是对免除、减轻、从轻、从重情节的要提出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应当同“查证事实与主要证据”部分的记述要相互对应。二是要引用法律法规条款的具体内容。三是对给予行政处罚的,应逐条写明,并做到条理清楚。
(三)尾部。承办案件稽查执法人员署名,注明制作报告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