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9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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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5:44
毕业生毕业当年将报到证遗失的,经由毕业生本人写检查,毕业生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证明属实后,可补办报到证,须在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原证遗失,系补办"字样;毕业生在毕业后若干年发现档案中无报到证的,可以补办《关于遗失高校报到证的证明》,办理的手续是单位出具遗失报到证的证明,由学校主管就业部门填写《关于遗失高校报到证的证明》,并盖章,然后到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办理盖章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