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限购令细则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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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9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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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5 01:03
南昌市在1月21日出台的房产限购令中规定,从2月1日起,南昌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市内房地产市场较活跃的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这5个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据了解,此限购令受到业内质疑,普遍认为其只限城区不限郊区、只限新房不限二手房、不限户籍的特点,将因“火力”偏弱衍生负面影响。
而此次出台的限购令细则限购力度明显加大。据南昌市房管局介绍,此次限购在“旧版限购令”基础上限更大范围(除四县外南昌市区全限购)、限本地也限外籍人口、限新建商品房也限二手房。
南昌市规定,在市区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南昌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满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满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区购房。
通知还要求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此外,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