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账户注销了还可以重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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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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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30 21:54
对公账户注销了还可以重开。
对公账户,即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是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办理结算业务的账户,能有效保障资金安全。
对公账户分为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
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其他的例如: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如果另外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也是可以取款的。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范围: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
对公账户具体注销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好相关资料,比如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公章、务专用章、法人章等;
2、按照要求填写销户申请书;
3、银行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资料后,系统会进行账户注销审批;
4、申请人查阅银行系统登记审批过的账户注销信息,确认注销;
5、确认无误后,上交对公账户的公章,完成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