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10:37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7:50
建设部主编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规定了层高优先尺寸系列宜为2.0~3.0米;《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米,利用坡屋顶内空间做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米。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7:50
好像没有这个规定吧,这是规划局的事。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7:51
这只受城市规划的设计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