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9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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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7 21:05
法律专业本科段自考科目及学分如下:
说明:
1、凡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院校的法律、经济法学、行*学、律师等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或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2、其他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法理学、*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五门课程。
3、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已通过“婚姻法”课程考试的,不须报考“婚姻家庭法”课程,可在选考课程中另行任选一门课程考试。
4、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已通过“中国法制史”课程考试的,在报考本科段时,不须报考“中国法制史”,而应参加基础科段的“行*学”课程考试,在专科已通过“行*学”课程考试的,报考本科段时,须参加“中国法制史”的考试,以上考生,本科段可少选一门选考课程。
5、原法律专业本科段第一轮考试计划与新计划中,凡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课程,成绩互抵;原计划中由必考课改为新计划中的选考或由选考课改为必考课的课程,成绩对应相抵。如:金融法(原为必考)互抵金融法(现为选考);环境法学(原为选考)互抵环境法与资源保*(现为必考)。
6、在原法律专业本科段第一轮考试中,已通过必考课“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选考课“立法学”、“侵权行为法”、“*学原理”、“物权法”、“微型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的,可抵新计划中的选考课。
7、申请免考英语(二)的考生,必须在选考课中加考三门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
8、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课课程设置的通知,原来按老计划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凡通过“*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新的思想*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7 21:06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0 3 00015 英语(二) 14.0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0 5 00249 国际私法 4.0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0 7 00230 合同法 5.0 8 00227 公司法 4.0 9 00167 劳动法 4.0 10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学 4.0 11 00226 知识产权法 4.0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0 13 选修课 8 00263 外国法制史 4.0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0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0 05678 金融法 4.0 00233 税法 3.0 00257 票据法 3.0 00258 保险法 3.0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0 00169 房地产法 3.0 15 21005 法律毕业论文 16 加考课1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0 17 加考课2 05679 *学 4.0 05677 法理学 7.0 00245 刑法学 7.0 00242 民法学 7.0 今年9月初就可以报考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7 21:06
法律专业本科段自考科目及学分如下:
说明:
1、凡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院校的法律、经济法学、行*学、律师等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或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2、其他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法理学、*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五门课程。
3、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已通过“婚姻法”课程考试的,不须报考“婚姻家庭法”课程,可在选考课程中另行任选一门课程考试。
4、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已通过“中国法制史”课程考试的,在报考本科段时,不须报考“中国法制史”,而应参加基础科段的“行*学”课程考试,在专科已通过“行*学”课程考试的,报考本科段时,须参加“中国法制史”的考试,以上考生,本科段可少选一门选考课程。
5、原法律专业本科段第一轮考试计划与新计划中,凡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课程,成绩互抵;原计划中由必考课改为新计划中的选考或由选考课改为必考课的课程,成绩对应相抵。如:金融法(原为必考)互抵金融法(现为选考);环境法学(原为选考)互抵环境法与资源保*(现为必考)。
6、在原法律专业本科段第一轮考试中,已通过必考课“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选考课“立法学”、“侵权行为法”、“*学原理”、“物权法”、“微型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的,可抵新计划中的选考课。
7、申请免考英语(二)的考生,必须在选考课中加考三门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
8、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课课程设置的通知,原来按老计划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凡通过“*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新的思想*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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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0 3 00015 英语(二) 14.0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0 5 00249 国际私法 4.0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0 7 00230 合同法 5.0 8 00227 公司法 4.0 9 00167 劳动法 4.0 10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学 4.0 11 00226 知识产权法 4.0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0 13 选修课 8 00263 外国法制史 4.0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0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0 05678 金融法 4.0 00233 税法 3.0 00257 票据法 3.0 00258 保险法 3.0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0 00169 房地产法 3.0 15 21005 法律毕业论文 16 加考课1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0 17 加考课2 05679 *学 4.0 05677 法理学 7.0 00245 刑法学 7.0 00242 民法学 7.0 今年9月初就可以报考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7 21:06
法律专业本科段自考科目及学分如下:
说明:
1、凡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院校的法律、经济法学、行*学、律师等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或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2、其他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法理学、*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五门课程。
3、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已通过“婚姻法”课程考试的,不须报考“婚姻家庭法”课程,可在选考课程中另行任选一门课程考试。
4、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已通过“中国法制史”课程考试的,在报考本科段时,不须报考“中国法制史”,而应参加基础科段的“行*学”课程考试,在专科已通过“行*学”课程考试的,报考本科段时,须参加“中国法制史”的考试,以上考生,本科段可少选一门选考课程。
5、原法律专业本科段第一轮考试计划与新计划中,凡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课程,成绩互抵;原计划中由必考课改为新计划中的选考或由选考课改为必考课的课程,成绩对应相抵。如:金融法(原为必考)互抵金融法(现为选考);环境法学(原为选考)互抵环境法与资源保*(现为必考)。
6、在原法律专业本科段第一轮考试中,已通过必考课“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选考课“立法学”、“侵权行为法”、“*学原理”、“物权法”、“微型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的,可抵新计划中的选考课。
7、申请免考英语(二)的考生,必须在选考课中加考三门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
8、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课课程设置的通知,原来按老计划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凡通过“*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新的思想*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7 21:06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0 3 00015 英语(二) 14.0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0 5 00249 国际私法 4.0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0 7 00230 合同法 5.0 8 00227 公司法 4.0 9 00167 劳动法 4.0 10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学 4.0 11 00226 知识产权法 4.0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0 13 选修课 8 00263 外国法制史 4.0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0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0 05678 金融法 4.0 00233 税法 3.0 00257 票据法 3.0 00258 保险法 3.0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0 00169 房地产法 3.0 15 21005 法律毕业论文 16 加考课1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0 17 加考课2 05679 *学 4.0 05677 法理学 7.0 00245 刑法学 7.0 00242 民法学 7.0 今年9月初就可以报考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7 21:06
法律专业本科段自考科目及学分如下:
说明:
1、凡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院校的法律、经济法学、行*学、律师等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或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2、其他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法理学、*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五门课程。
3、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已通过“婚姻法”课程考试的,不须报考“婚姻家庭法”课程,可在选考课程中另行任选一门课程考试。
4、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已通过“中国法制史”课程考试的,在报考本科段时,不须报考“中国法制史”,而应参加基础科段的“行*学”课程考试,在专科已通过“行*学”课程考试的,报考本科段时,须参加“中国法制史”的考试,以上考生,本科段可少选一门选考课程。
5、原法律专业本科段第一轮考试计划与新计划中,凡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课程,成绩互抵;原计划中由必考课改为新计划中的选考或由选考课改为必考课的课程,成绩对应相抵。如:金融法(原为必考)互抵金融法(现为选考);环境法学(原为选考)互抵环境法与资源保*(现为必考)。
6、在原法律专业本科段第一轮考试中,已通过必考课“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选考课“立法学”、“侵权行为法”、“*学原理”、“物权法”、“微型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的,可抵新计划中的选考课。
7、申请免考英语(二)的考生,必须在选考课中加考三门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
8、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课课程设置的通知,原来按老计划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凡通过“*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新的思想*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7 21:07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0 3 00015 英语(二) 14.0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0 5 00249 国际私法 4.0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0 7 00230 合同法 5.0 8 00227 公司法 4.0 9 00167 劳动法 4.0 10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学 4.0 11 00226 知识产权法 4.0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0 13 选修课 8 00263 外国法制史 4.0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0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0 05678 金融法 4.0 00233 税法 3.0 00257 票据法 3.0 00258 保险法 3.0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0 00169 房地产法 3.0 15 21005 法律毕业论文 16 加考课1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0 17 加考课2 05679 *学 4.0 05677 法理学 7.0 00245 刑法学 7.0 00242 民法学 7.0 今年9月初就可以报考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7 21:07
法律专业本科段自考科目及学分如下:
说明:
1、凡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院校的法律、经济法学、行*学、律师等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或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2、其他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法理学、*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五门课程。
3、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已通过“婚姻法”课程考试的,不须报考“婚姻家庭法”课程,可在选考课程中另行任选一门课程考试。
4、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已通过“中国法制史”课程考试的,在报考本科段时,不须报考“中国法制史”,而应参加基础科段的“行*学”课程考试,在专科已通过“行*学”课程考试的,报考本科段时,须参加“中国法制史”的考试,以上考生,本科段可少选一门选考课程。
5、原法律专业本科段第一轮考试计划与新计划中,凡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课程,成绩互抵;原计划中由必考课改为新计划中的选考或由选考课改为必考课的课程,成绩对应相抵。如:金融法(原为必考)互抵金融法(现为选考);环境法学(原为选考)互抵环境法与资源保*(现为必考)。
6、在原法律专业本科段第一轮考试中,已通过必考课“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选考课“立法学”、“侵权行为法”、“*学原理”、“物权法”、“微型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的,可抵新计划中的选考课。
7、申请免考英语(二)的考生,必须在选考课中加考三门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
8、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课课程设置的通知,原来按老计划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凡通过“*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新的思想*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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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0 3 00015 英语(二) 14.0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0 5 00249 国际私法 4.0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0 7 00230 合同法 5.0 8 00227 公司法 4.0 9 00167 劳动法 4.0 10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学 4.0 11 00226 知识产权法 4.0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0 13 选修课 8 00263 外国法制史 4.0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0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0 05678 金融法 4.0 00233 税法 3.0 00257 票据法 3.0 00258 保险法 3.0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0 00169 房地产法 3.0 15 21005 法律毕业论文 16 加考课1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0 17 加考课2 05679 *学 4.0 05677 法理学 7.0 00245 刑法学 7.0 00242 民法学 7.0 今年9月初就可以报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