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已质押股权的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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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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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0:37
对这一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协议双方签订协议时的主观状态和具体情势来具体分析。
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该条规定了认定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分别如下: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据此转让已质押股权协议的效力可能存在以下情形:
1、如果协议双方恶意串通为了损害质权人的利益而签订协议的,第三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请求人民*认定协议无效。
2、如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明知股权质押的情况下签订协议,且约定如果在约定条件下股权质押解除后再履行合同,或者合同终止的,该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也没有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应认定为有效的协议。
3、转让方故意隐瞒拟转让的股权已质押的事实,导致受让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受让方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或者变更该协议。但是受让方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否则撤销权消灭。
但是如果在受让方提起诉讼或仲裁后法庭辩论终结前,拟转让股权的质押解除的,受让方主张撤销或者变更该协议可能会被人民*驳回。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0:37
对这一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协议双方签订协议时的主观状态和具体情势来具体分析。
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该条规定了认定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分别如下: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据此转让已质押股权协议的效力可能存在以下情形:
1、如果协议双方恶意串通为了损害质权人的利益而签订协议的,第三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请求人民*认定协议无效。
2、如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明知股权质押的情况下签订协议,且约定如果在约定条件下股权质押解除后再履行合同,或者合同终止的,该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也没有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应认定为有效的协议。
3、转让方故意隐瞒拟转让的股权已质押的事实,导致受让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受让方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或者变更该协议。但是受让方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否则撤销权消灭。
但是如果在受让方提起诉讼或仲裁后法庭辩论终结前,拟转让股权的质押解除的,受让方主张撤销或者变更该协议可能会被人民*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