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7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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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5 18:44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把应发的工资(税前工资)-五险一金-5000(起征额)。
如果是年终奖,同样要确定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把年终奖的总数除以12(月份)就可以得出公式为:年终奖应缴纳税所得额=税前总年终奖收入/12。
平时工资和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额计算公式是一样的,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个税税率-速算扣除额。
扩展资料: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5 18:45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企业发放年终奖注意事项
体现公司年度业绩状况。这样做的优点是可以鼓励员工更关心公司的利益,稳定员工队伍,建立其员工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
体现员工年度工作业绩。通过对员工进行一定程序的年终评估,然后以此为标准发放年终奖,这种规范的考核方式比较容易做到公正公平、赏罚分明,能减少由年终奖分配引发的种种矛盾和问题。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年终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5 18:45
根据税务部门关于年终奖个税计算的解释: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发放当月的适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若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月份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的,可以适用新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年终奖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发放,可以除以12,分摊到各个月份分别计算税率,并且不计入2019年度综合所得;
如果是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发放,不能除以12分摊到各个月份分别计算税率,应计入2019年度综合所得合并纳税,在减除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部分具体的计算方案还没有看到官方解释。
接下来咱们就先说说适用于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发放的年终奖个税计算。
这部分的计算分两部分:
如果2018年12月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则年终奖=应发年终奖
如果2018年12月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则年终奖=应发年终奖-(5000-2018年12月应纳税所得额))
也就是先填平了12月份不足5000的坑,剩余部分再计算个税。
具体的公式是:
=LOOKUP(MAX(1%%,(B2+MIN(A2-5000,0))/12),{0;6;24;50;70;110;160}*500+0.0001,MAX(0,(B2+MIN(A2-5000,0)))*{3;10;20;25;30;35;45}%-{0;21;141;266;441;716;1516}*10)
公式中的A2,是12月份扣除社会保险、公积金以及其他专项扣除后的应税工资额。
公式中的B2,是应发年终奖金额。
公式有点小复杂,但是咱们不用纠结,吃一盘炒鸡蛋也不一定非要会下蛋才行,只要咱们会套用就好了。
另外,在不考虑12月份应税所得额的前提下,关于年终奖多发1元少得几千的坑,老祝也整理在这里了,小伙伴们计算时务必注意:
不知是近期询问此问题的人太多所致,还是真的应验了“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句话,昨日,在梦中居然梦到2019年发放2018年度年终奖时这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某单位在2019年2月份发放2018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其中罗先生(月工资6000元)取得年终奖36000元,谭女士(月工资7000元)取得年终奖96000元,徐先生(月工资10000元)取得年终奖168000元。财务人员分别扣缴个人所得税如下:
1.罗先生取得年终奖3600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
(1)36000÷12=3000(元)
(2)适用税率3%,应缴个人所得税1080元:36000×3%=1080(元)
罗先生实际取得税后奖金34920元。
2.谭女士取得年终奖9600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
(1)96000÷12=8000(元)
(2)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9390元:
96000×10%-210=9390(元)
谭女士实际取得税后奖金86610元。
3. 徐先生取得年终奖16800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
(1)168000÷12=14000(元
(2)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141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32190元:
168000×20%-1410=32190(元)
徐先生实际取得税后奖金135810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5 18:46
看是哪种计税形式
2022年以后都采用 并入综合所得 方式计税了
2022年之前都是 单独计算 方式计税 ;不过也可以按照并入综合所得 方式计税了,看你们公司按照哪个算
计算方法也不同:
单独计算: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并入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全年收入+年终奖-五险一金-专项扣除-6W)×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可以参考下这个小工具,看看缴纳多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5 18:47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