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担保债权数额400万是什么意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8:50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3:51
被担保债权数额400万的意思是说某企业或某人有400万的债权被第三方担保了,一旦不能按时还债,由担保人负责偿还。
担保债权指的是: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3:52
在一般的商事行为中,所谓担保债权,是指担保方就其担保的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你说的被担保债权400万,有可能是指,债权方的债权不少于400万,但是担保方担保的是400万,如果债权到期,债务方不能履行付款义务,那么,担保方只就其担保的400万部分承担付款义务。
个人看法,供你参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3:52
就是说某企业或某人有400万的债权被第三方担保了,一旦不能按时还债,由担保人负责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