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8:51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4:12
劳动局已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86-21-23111111 ,全国劳动人事举报电话12333.
根据2008年11月4日下发的《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明确:
组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人事局的职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市医疗保险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挂市外国专家局、市医疗保险办公室牌子。组建市公务员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改革后,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的市编办单独设置。
扩展资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举报注意事项
1、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可采用电话、信函、来访、网上等方式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设立举报信箱、接待室、12333电话和网站接受举报。
2、举报人应当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名称、住址和具体的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或线索。举报人要求告知查处结果的应当将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告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人反映的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的行为应当依法受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参考资料: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察举报注意事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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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工资不按时支付,拖欠工资
回答首先,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再次,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 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最后,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扣工资违法。《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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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该收集和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欠条、完成了多少工作量、工资被拖欠的时间跨度、老板的个人信息、以前工资发放的名册和流水等等),写好书面材料后,就派代表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如果还是不能得到工资的话,必须在诉讼时效之内向*起诉解决。被拖欠工资的工友,在一般情况下,都不是打电话就可以把工资拿到手,一定要做好很多具体和有效的工作,但要保持冷静和理智,坚持文明和依法催讨工资。在公司打工的工资被拖欠的问题,被拖欠者可以拨打统一服务电话12333,了解和掌握催讨工资的工作流程及所需的各种材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4:13
解答,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4:13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百度平台合作律师为您解答劳动局已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86-21-23111111 ,全国劳动人事举报电话12333.
根据2008年11月4日下发的《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明确:
组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人事局的职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市医疗保险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挂市外国专家局、市医疗保险办公室牌子。组建市公务员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改革后,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的市编办单独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