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生死观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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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7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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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2 13:43
佛教主要的思想之一就是“诸行无常”,无常、无我、空是佛法的基本要素,即一切有情众生乃至外界的世界,都是处在变异、运动、假合的状态,从生到死,构成生命存在的一个过程,谁也逃不脱;有成必有坏,任何物质世界也都只是存在的过程,没有什么可以恒久。而轮回,则是生命之流的表现:我们死后意识通过结生的力量而进入各个新的环境,产生不同的生命形式,就是六道,结生的力量则是来源于爱和欲的造作。
视自己的观察点而定,有的小生命生死就在几妙钟,有的生物可以存活数百年。在他们自己的生命意识里,无论是几秒钟,还是几百年,都是一生、一世,乃至三生、三世、无数生、无数世。而一部佛经中曾这样说;生命在呼吸之间。所以一生一世从宏观来看是很简单很容易就结束的。
但无论这一生有多久,该死的仍然会死去,没有永恒不变的东西,无常、无我、空,是由此而可以理解到的。
一切世界始终生灭,前后有无聚散起止,念念相续,循环往复,种种取舍,皆是轮回。生命就是我们当下的感受和觉悟,失去现在的反思、发现、向往,就谈不上过去与未来。只要有这颗觉察、依止当下的心,我们的生命之流就会不断灭,永远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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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2 13:44
佛教认为,死是生的一部分,有生必有死,一生一死,便是一个轮回。只有进入无生(不执着),才能跳出轮回。因为只有无生,才能无死。佛教追求的终极目标,就是大涅盘。涅盘的意思是不生不死。跳出妄想、分别、执着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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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2 13:44
在十二因缘的基础上,佛教更有业力论与因果报应理论来完善其生死观与命运观。
“业”为梵文的意译,音译作“羯磨”,为造作之义。意谓行为、所作、行动、作用、意志等身心活动,或单由意志所引生之身心生活。若与因果关系结合,则指由过去行为延续下来所形成之力量,即“业力”。一般而言,业分身、语、意等三业,小乘说一切有部更进一步解释为:内心欲行某事之意志称为“意业”;以身体之行动与言语表现其意志者,即是“身业”、“语业”。此外,业又可分为二种,“思业”指意志之活动,“思已业”指思业中已付诸行动者;于此,思业同于意业,思已业同于身、语二业。对三业作用之本体(业体、业性),说一切有部等诸部派认为意业属于心法(意志),而身、语业属于色法(物质);大乘佛教与经量部则主张所有诸业尽属于心之活动。若论佛教之基本立场,理应采取后者无疑。 若造善恶之业,其后必招感相应之苦乐果报(异熟)。以有业因,故招感业果;非善非恶之无记业则无招果之力。关于业因与业果之关系,说一切有部之看法如下:业乃涉及三世实有者,现在之业能成为牵引未来果报之决定因(取果);另一方面,业从过去予果以强烈之作用力,而招感现在之果报(与果)。于此,经量部主张,业乃瞬间消灭者,但其业已将招感果报之种子植于心识,再由此种子引生果报。此种种子思想颇类于一切有部之无表业说。
业有种种分类,但从整体而言,人的一生之果报完全由业来引导,即引业(牵引业、总报业、引因)具有强烈作用力,可支配吾人生于人界、畜生界或其他界等。至若形*界等个体在诸根、形量、色力庄严等各个不同之区别,则由满业(*业、别报业)来牵引。引业之果报称总报,满业之果报称别报,以上二业合称总别二业。复次,一切有部主张,一引业生一回更在其上由众多之满业来完*生,故多业引一生或一业引多生,乃绝对不可能发生者。同时,业有共业、不共业两种。前者指共通之果报,如山河大地(器世间)、无数之生物等;而有关各个生物之身体,或各个生物特有之果报,则属不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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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2 13:45
佛教讲究轮回和缘法
佛法弘大,无生无死,一切皆空,生亦空,死亦空,所以生即死,死即生,生死只是在一个轮回当中,死是另一个个体的生,生意味着另一个个体的死,一切都是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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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2 13:45
生既是死,死既是生。六道轮回以一世所作善恶来区分。善多则*,人。恶则地狱饿鬼。按佛所行必生净土。佛教生死观是自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