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8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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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5:35
新中国财*理的变迁如下:
自建国以来,我国财政管理*经历过多次变动,总的趋势是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高度集中的管理*逐步过渡到实行各种形式的在*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的*。尽管分级管理的形式有许多种,集中和分散的程度有所不同。
但总的说来,各个时期实行的财政管理*多数是同当时的*经济形势及其发展变化的需要相适应的。从1980年起,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分灶吃饭”)的财政*。这个*的主要内容是:按照经济管理*规定的隶属关系,明确划分*和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
*所属企业的收入、关税收入和*其他收入作为*财政的固定收入;*的基本建设投资、*企业的流动资金、国防费、*级的事业费等由*支出;地方所属企业的收入、盐税、工商所得税和地方其他收入作为地方财政的固定收入。
地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流动资金、地方各项事业费及行政费等,由地方财政支出。后来,把“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办法,逐步改为“总额分成、比例包干”的办法。
拓展知识:
“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有以下几个特点:
(1)由过去全国“一灶吃饭”,改变为“分灶吃饭”,地方财政收支的平衡也由过去*一家平衡,改变为各地自求平衡。
(2)各项财政支出,不再由*归口下达。
(3)包干比例和补助数额改为一定五年不变。由于做到了财权、事权统一,收支挂钩,所以“分灶吃饭”更好地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但是在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财政的负担较重,收支难以平衡,没有充分考虑到在*与地方财力分配上*要有适当的集中。
财政*改革与经济*改革没有同步进行,而是先行一步。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办法后,一些地方为了争取财源盲目建设,从而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