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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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8:04
1982年。
1956年,*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针对社会主义条件下还要不要多党合作问题,首次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同年9月,党的八大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确定为*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基本方针,从而奠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多党长期合作的理论基石和基本格局。
1982年9月召开的中国*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继续‘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扩展资料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是中国*党在新时期坚持和发展中国*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反映的是中国*党对各民主党派的基本态度。*党不应成了执政党,就抛弃过去的合作者,或者取消其组织的独立存在。
“互相监督”,体现的是中国*党与各民主党派法律地位上的平等。“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则指中国*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合作的过程中,要以诚相待,开诚布公,患难同当,荣誉共享,相互支持,相互帮助。
在新的历史时期,正确贯彻这一方针,对于正确认识各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为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的基本方针,同时也是中国*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指导方针,十六字方针的完整提出经历了一个历史渐进的过程。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晨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的由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政协网-从“八字方针”到“十六字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