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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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9:06
格物是致知的基础,致知是格物的目的和深化。“致”有推致和穷尽两重意义。朱子分别二者时说,“一事上穷尽”属于格物,“其他可以类推”则归于致知。格物要求的是认识的深度,致知则讲的是认识的广度。在此意义上,致知是格物的后续的工夫。知之对象,则是内在于人心的天赋,即道德天理,故“致知乃本心之知” (《朱子语类》卷十五),也就是张载所说的“不假闻见”的“德性之知”。人之不知只是被物欲蒙蔽,格物的任务也就不是从外物获得知识,而是如同把“昏翳” 的镜子磨而复明一样,打通物欲对本心的蒙蔽,实现本心之理与外物的相互映照而无处不明。朱子称这一过程为“合内外之理”,它标志着格物致知认识活动的最后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