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特级教师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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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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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1 16:42
英盛观察为您解答:
第一条 为了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表彰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四条 特级教师的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具有中小学校高级教师职务。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或者在学生思想*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卓著。在当地教育界有声望。
(三)在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第五条 评选特级教师工作应有计划、经常性地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职特级教师总数一般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千万之一点五以内。评选的重点是在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
第六条 评选特级教师的程序:
(一)在学校组织教师酝酿提名的基础上,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在适当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地(市)、县的推荐人选审核后,送交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特级教师、对中小学教育有研究的专家、校长组成的评审组织评审。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特级教师评审组织的意见确定正式人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授予特级教师称号,颁发特级教师证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庆祝教师节大会上进行。要采用多种形式宣传特级教师的优秀事迹,推广特级教师的先进经验。
第八条 特级教师享受特级教师津贴,每人每月80元,退休后继续享受,数额不减。中小学民办教师评选为特级教师的,享受同样津贴。所需经费由教育事业费列支。
第九条 特级教师要模范地做好本职工作。要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研究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提出改进办法;通过各种方式培养提高年轻教师。
特级教师应不断地总结教育教学、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经验,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汇报。
第十条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为特级教师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支持特级教师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要积极为特级教师的学习提高和开展研究工作提供方便。
可为年龄较大、教育教学经验特别丰富的特级教师,选派有事业心、肯钻研的年轻教师做助手,协助他们进行教学改革实验,帮助他们总结、整理教育教学改革经验。
特级教师一般不宜兼任过多的社会职务,以保证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一条 特级教师退休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可返聘继续从事教材编写、培养教师和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特级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撤销特级教师称号:
(一)在评选特级教师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特级教师条件的;
(二)受到剥夺*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三)其他应予撤销称号的。
第十三条 特级教师调离中小学教育系统,其称号自行取消;取消、撤销称号,与称号有关的待遇即行中止。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的具体办法。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此之前的文件,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评特级教师有什么条件或要求
特级教师的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具有中小学校高级教师职务。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或者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
特级教师是几级教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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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特级教师评选标准
特级教师的条件:首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其次,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专长和丰富...
特级教师的评选条件
学历与教龄:特级教师应满足《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担任高级教师职务,并具备至少十五年的教学经验。若未满十五年,但已三次获得省级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也可符合条件。法定退休年龄以上者不得参与评选。学科领域的领先地位:特级教师在其教授的学科领域内应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紧跟现代...
怎样评特级教师?
(一)思想政治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当地教育界有较高的声望;任现职以来,获得省辖市级一次或县级两次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二)业务条件:任中...
特级教师有多难评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特级教师的条件如下:(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二)具有中小学校高级教师职务。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正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的区别
正高级教师的参评条件极为苛刻。申请人需具备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等次,或所带班级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并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获得好评,或在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此外,还需要主持省级课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
特级教师的评选标准有哪些?
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评定对象是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颁发特级教师证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庆祝教师节大会上进行。1978 年 12 月,教育部和国家计划委员会联合颁发《关于评选特级教师...
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
(一)在评选特级教师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特级教师条件的;(二)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三)其他应予撤销称号的。第十三条 特级教师调离中小学教育系统,其称号自行取消;取消、撤销称号后,与称号有关的待遇即行中止。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据本...
特级教师评选条件是什么?
特级教师评选条件为:政治上,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生,工作一贯认真负责。业务上,对所教学科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教学经验,能够熟练地胜任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在工作中有创新精神,成绩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