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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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3:15
抚养是父母的义务,赡养是子女的义务。没有与别人形成*女关系 就必须赡养,当时母亲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可以起诉要求抚养,但不能在成年后以此不由不赡养。
如果你不赡养你母亲的话,就触犯法律了!《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益保障法》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3:16
妈妈”是母亲的口语,是天下最神圣的称呼。“妈” 从造字上看,妈是形声字,从女,马声。本义是称呼母亲,重读仍为原义。母亲,简称母,是一种亲属关系的称谓,是子女对双亲中女性一方的称呼。《广雅·释亲》:妈,母也。《康熙字典》“俗读若马,平声。称母曰妈。” 在历史长河中,“妈妈”这个词的含义经过变化,但是必须强调的是:“妈妈”不是外来词,人类的各种语言中,MAMA的发音总是用来称呼母亲的,因为这是人学会的第一个音节。在上古汉语中“母”发ma音。妈妈,这是一个人最先学会的词汇,也是世界上最美妙的语言。世界上的语言, 成百上千,数量众多,但妈妈一词的发音,都极为相似,这不是 巧合,这是对伟大母爱的共同赞美!母亲角色是生物性参与的角色。何谓生物性参与角色,主要是来自于社会心理学家萨宾的角色分类理论。萨宾从角色的参与程度出发,将角色分为七种类型,从0度参与到最高程度的参与,角色的参与度越来越深入,其中第四程度是生物性参与,其对应的主要的角色实例就是母亲对子女。[3]萨宾之所以将母亲角色归类为生物性参与,主要是认为母亲对孩子的爱和关心照顾是处于本能。我们也常常有意无意的说,母亲对孩子是本能的 爱,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将母亲与自然界的动物的母爱相提并论的意味,但是对于许许多多在生活中发生的母亲对孩子的爱,这种超过自己生命的爱只能从本能的角度去解释。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3:16
以前有个新闻,南宁一名85岁的带病老太被弃福利医院半年,4个子女无人接她回家,老太的一名儿子给救助站的信中说:“母亲养我18年,我养母亲28年,现无力再养,特声明和母亲脱离关系……”*感情,不能用时间和金钱来评估。应该是我养母亲28年,仍待母亲如初恋。父母教育孩子“爱”什么,其实也就预示着孩子会以此作为衡量标准来审视父母,乃至于决定了孩子是否会有孝心。但做儿子的想必其中定有不少无奈。看病看不起,保姆请不起,怎么办?当然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不赡养父母的借口,只是国家、社会这时候去哪了?社会福利制度的不完善才是老无所养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