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立法的程序1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13 07:4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03:56
教育立法程序
立法程序是指由*和法律规定的享有立法权限的国家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和废止法律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步骤。教育立法也应依据相应的立法程序。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程序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1.法律议案的提出
法律议案的提出是指依法享有专门权限的国家机关或人员向立法机关提出制定、修改、补充和废止某项法律的有效建议,这是立法程序的第一阶段。提出法律议案是一种法定权力,通常叫做提案权或立法提案权。立法提案权是法律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或人员的一项专门职权,未经法律或立法机关授权者不具有提案权。根据我国*和法律的规定,享有立法提案权的机关和人员如下:
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修正案的机关和人员有:全国*常委会;1/5以上的全国*。
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法律议案的机关和人员有:全国**团;全国*常委会;全国*各专门委员会;一个代表团或30人以上全国*;*;**;最高人民*;最高人民*。
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法律议案的机关和人员有:委员长会议;全国*各专门委员会;全国*常委会组*员10人以上;*;**;最高人民*;最高人民*。
法律议案形成后,经过审查、讨论,被通过的法律议案则作为拟定法律草案的依据,依此形成可以提交法律制定机关审议的正式法律草案。
2.法律草案的审议
法律草案的审议是指法律制定机关对列入议程的法律草案正式进行讨论和审议的活动。这是立法程序中最关键的阶段,其结果不仅直接关系到法律草案的命运,而且直接关系到法律草案被通过后的社会效果。对法律草案审议的程序一般分为两步:其一,听取提案人关于法律草案的解释、说明。包括法律草案的立法理由、起草经过、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及立法中的主要问题。其二,通过各种具体形式,审议法律草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法律草案,一般要先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审议再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的法律草案,一般采取初步审议和再次审议,然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是否通过。此外,全国*各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小组会议、*团会议和大会全体会议也是审议法律草案的具体形式。
3.法律草案的通过
法律草案的通过是指立法机关对于经过审议的法律草案正式表示同意与否的活动。这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阶段。《*》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又根据《*》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法律议案的通过方式,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表决方式或其他方式。目前我国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中,经常采取电子计算机的表决方式,不仅提高了效率,而且增加了准确性。
4.法律的公布
法律的公布是指立法机关将通过的法律以法定形式公布出去,这是立法的最后阶段。根据*第八十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