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装充电桩的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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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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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8 19:25
随着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开展,公共充电桩的覆盖范围也越来越广。根据省*发布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规定,新建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路内收费停车位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根据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近日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实施意见,要求新开发住宅小区必须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办理报装业务所需资料如下:户主身份证明;用电地址物业产权权属证明;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办理银行划扣电费需提交相关缴费资料。
【拓展资料】
需要注意:在施工过程中,一般首次施工不需要用户缴纳施工费,但如果一天内施工没有完成,需要拖到第二天,那么施工人员则会收取一定的人工费,这笔费用通常按照人工劳动力和工作时长来计算,大致为几百元。施工和使用:
供电部门同意报装后,建设主体应在7个工作日内为用户开始安装充电桩。施工完成后,充电桩公司会去电力公司报备,由电力公司去现场验收,验收合格会给电表施加封志,电力公司再制作对应的电卡,并由充电桩公司领取转交业主,或者业主自己去供电局领取。此次补贴资金用于补助满足国家通用性标准要求的对公众开放服务(不含自用的私人乘用车充电设施)的充电基础设施,且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充电基础设施必须在南海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安装,且为新能源汽车提供配套充电服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须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能实现充电数据共享,接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2018年1月25日前建成并竣工验收,但不具备接入平台能力的充电设施除外),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能电函〔20185463号〕等规定完成竣工验收;2016-2018年建成并竣工验收的充电基础设施。
除广东之外,为促进新能源汽车进步,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进程,全国多地组建充电设施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如北京市公用充电设施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市级平台e充网)、上海充换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联联充电)、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西安e充网)、昆明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信息管理及服务平台等多个*城市平台为地方的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完善起到了极大的支撑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