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人才周冬季人才引进481人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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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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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8 09:46
、待遇管理
(一)薪酬待遇
凡被我市事业单位引进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艰苦边远地区标准执行。凡被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硕士、博士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分别享受3万元、5万元补贴资金(按五年平均支付);被认定为市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硕士、博士人才,连续3年、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500元、2000元补贴,在鸡西购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安家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工作满3年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贴。
(二)落实编制
1.市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引进手续,落实相应事业编制。
2.企业引进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给予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引进、企业使用”的思路,利用现有事业编制周转池,为通过人才引进的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实事业周转编制。在企业服务5年期满,业绩考核合格的,可选择放弃事业周转编制留在企业服务,或选择相关事业单位工作,办理落入相关事业单位编制手续,从事业编制周转池中退出。
(三)考核管理
引进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除参加正常考核外,市、县(市)区组织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和使用的重要依据。提出入党申请的,可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发展党员计划倾斜*。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协议。
(四)培养使用
1.加快培养培训锻炼。将引进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培训分别纳入相关教育培训整体规划,统筹谋划、分类实施,做到当年引进当年轮训。推行导师团制度,由县处级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干部、业务骨干组成导师团,建立人才成长档案,通过“多师带一徒”的方式,制定培养计划、定期谈心谈话,随时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疑惑,促进人才快速成长。
2.搭建施展才干平台。对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统招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直接纳入市级年轻干部储备库,符合相应条件、表现优秀的,在职数限额内落实正、副科级职务或相应职级待遇。对于特别优秀的,特别是专业紧缺的优秀人才可破格提拔,在全市范围统筹交流使用。
3.拓展专业发展空间。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无需评审可直接认定助理级职称。引进的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引进的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本科毕业生初级定职后、统招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中级定职后,可不受岗位数额*直接予以聘用享受相应待遇。
4.解决人才后顾之忧。积极解决引进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需求。对从域外引进到事业单位或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可优先对应安置。子女在我市就读中小学的,统筹安排到优质学校或意愿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