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入伍的条件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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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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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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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二次入伍,指的是退出现役、返回地方的退役士兵,再次加入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部队。 当前,针对退役士兵再次应征入伍,国家并没有出台明确的法规条文。 据军路君了解到的,二次入伍通常可以走以下途径: 1、普通入伍;2、直招士官;3、考取军校;4、特招入伍。 第一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相对来说群体更多一些,我们着重讲解“一般入伍”。 小编咨询了多地负责征兵的机关部门,关于“二次入伍人员”应征报名,得到答复是一致的: 只要退役士兵符合征兵年龄条件*,即可在全国征兵网上报名。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一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和*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