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18:3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7:17
1、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加付拖欠金额50-100%的赔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7:18
如果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可以追回来,但是你要确定这个签字手续还在你手里或者你在不清楚条款的情况下签了这个字,现场有监控,有争吵,这些都是取证的过程,如果你一进办公室就签字,那这个钱是没有了,工资已结清这几个字就是你的证明,你的认可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7:18
不一定,结合实际情况,收集证据,如银行流水明细,工资条,绩效考核标准等等,证明这部分工资本人未收到,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7:19
公司拖欠工资。你可以去。揭发他。去劳动仲裁局告他们,这是他们强迫你做的事情。不亲离职申请就不会给你离职证明的。这是不对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7:20
这个是因为怕赔偿你更多的钱,因为无故开除还要赔一年工龄一个月的工资,所以不要签,上劳动局告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