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8:3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2 15:13
自然人代开的相关法律依据。(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自然人是有权利去税务局代开*的。 经营所得无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均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公司支付款项时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了这项法律依据我想没有人会怀疑自然人代开的票不能用了,也不会担心会出现什么不良后果。
选择当地税务代开和选择税收优惠园区代开有什么区别?
优惠地区税局: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0.5%的税率核定征收核定,加上目前*1%,加上附加税0.06%,票面税率共计1.56%(不含服务费,2021年总税率3.56%)。代开品目几乎没有*,不用汇算清缴。更无需自然人到场,仅需提供相关信息。
当地税局:个税按照劳务报酬20%-40%预缴,且需进行汇算清缴,本人到场,开票品目少,建材类工程类基本无法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