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间工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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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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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06:52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享有劳动仲裁请求权。如果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话,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那么劳动仲裁期间有工资吗?仲裁期间要不要支付员工工资,关键看几个条件:一是看劳动关系是否存续;二是看员工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如果两个都有,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发放相应的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员工之前正常工作而应得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给,那么在仲裁开庭时,劳动者可以追加仲裁请求: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正常上班的工资。如果在仲裁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当然是不能要求支付工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导致劳动关系不存续的,那就要看劳动者个人诉求,劳动者诉求恢复劳动关系被支持的,则仲裁期间是有工资的;劳动者诉求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的,也就不能再要求支付工资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06:52
劳动仲裁期间工资的发放并无全国性的统一规定,各省市有不同规定,以上海市为例: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单方终结劳动关系,引起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人民*裁决撤销企业原决定的,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待遇。其标准为:用人单位作出终结劳动关系的决定之日前该员工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停发月份。双方都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06:53
1、正常出勤,原工资支付
2、单位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也应当有适当的理由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06:53
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上班的话,按照正常工资发放。
但是一般这个时候,单位知道你提起仲裁,肯定会让你上不成班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06:54
1、第一次仲裁的裁决:
(1)基本正确。
(2)就像你所说的,即使有不正确之处,现在已经过了到*起诉的期限、仲裁裁决已经生效、而且你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也无法再就第一次仲裁的请求行使什么救济权了。
2、“单位这种说法是否站得住脚?我需要怎样答辩?”:
(1)单位的说法没有依据:你的情况与其他人不同,有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单位如果认为劳动仲裁委的裁决违法,应当向*起诉或是申请撤销;单位对裁决不起诉请求*重新审理或是撤销仲裁裁决的,就应当履行。
(2)机构改革是在你的纠纷之后的事,你的情况应按劳动仲裁委的裁决执行,在机构改革之前单位就应当按仲裁的裁决与你签劳动合同,你现在没有劳动合同是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不能由你承担、而应由单位负责,所以你的情况不能适用“现在机构已经改革,所有司机都去了那个第三方公司(其实去第三方公司的都是过去的没有合同的临时工,真正正式工都在单位的每个处室,接受处室领导,但关系还在事业单位)”。
3、“请问,我的这个申请能不能在仲裁立案?如果进入仲裁程序,我的这些申请可以有多少得到支持?”:
(1)如果单位没有给你书面的辞退通知和证明、且你实际到单位参加了工作,补发劳动仲裁期间4~10月的工资、支付拖欠工资的25%赔偿金、补缴4~10月的社保:有可能得到支持。
(2)如果你单位没有给你书面的辞退通知和证明,虽然你没有实际工作,但你有证据证明你一直到单位要求工作、是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的:要求补发劳动仲裁期间4~10月的工资、支付拖欠工资的25%赔偿金、补缴4~10月的社保也可能得到支持。
(3)但如果你没有实际工作、也无法证明你曾经要求工作但单位拒不提供工作岗位的:想要求这期间的工资,不太可能得到支持,但社保可 以要求。
(4)要求“因为单位拒绝补签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赔偿”,有法律依据,但现实中支持的情况不多,相关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