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9:5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7:54
休产假期间被辞退应得到的赔偿为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的双倍支付赔偿金。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7:54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7:55
女员工在怀孕期、生产期、哺乳期休假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合同法》中第40、41条规定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女员工要求继续工作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同意其返回岗位,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若该女员工不愿意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的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7:56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辞退员工,如果辞退的话属于非法辞退。如果你选择离开,可以和单位协商,但是用人单位必须给你补偿金,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乘以2,也就是赔偿金。如果你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继续留下你,直至哺乳期结束(合同如果在三期内到期,继续延续至哺乳期结束)。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7:56
你的生育费、调养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