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见义勇为却不被支持的现象18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3 17:53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6:54
其实对于这样的事,现实中发生的有多少无法统计,仅通过媒体报道的,就已经让我感到麻木了。其实岂止是老人寒心,哪个心存正义的人心里不愤慨、不寒心呢?那些旁观者们没有一个不觉得的寒心的吗?不可能没有。只是出门在外,明哲保身,很多人都觉得自身都难保,怎么还去帮别人?想一想,当今的报纸、电视等媒体,对丑化社会风气真的是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曾经,在报纸、电视等媒体稀缺的年代,有着两千多年封建传统的中国,出现过路不拾遗,家不锁门的好风尚。而如今,经过三十几年的改革开放,靠科技进步取得极速发展的媒体,却在不经意间完成了对那样一个时代的彻底*。再也没有人相信有人崇尚拾金不昧,也不再有人敢不锁家门而出。
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提倡见义勇为对于广大的百姓来说,可能只能是增添不幸,而无益于社会的改良。因为大凡小偷,也多半是平头百姓。我初来深圳时,对于被偷真的是感到气愤异常,对于周围人的视作平常、无动于衷,心里只叹深圳人素质差。可是时隔五年,我发现我理解了他们。并没有人觉得偷是光明正大的,偷就是偷,他们总是趁人不备掠人财物。但是偷在深圳太普遍了,大到入室盗窃,小到你放在门口的哪怕是一点儿废品,都可能在你稍不注意的时候被别人拿走。而且深圳对于偷的立案,又好象是低于千元不立。更为让人无话可说的是,就算你报了案,往往也是录录笔录了事。*不这么做行吗?不行,因为太多这样的事,管不过来。更因为对于小偷,你那些罚款呀、拘留呀等一些手段,对他们几乎不起作用,出来大多还是照旧。所以在深圳生活,你只能靠你自己的警惕性,来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指望被偷了找回来,或者祷告小偷减少甚至死绝,都没用。
我们知道当今社会空前复杂,各种圈套层出不穷,各种令人寒心的事大都是见报之后不了了之。本意是为了曝光这些社会的黑暗面、丑恶处,反而因为曝光后*以及人们的态度不足以遏制它,使它更加有力地浮泛于社会之上。所以提倡见义勇为而见义勇为不见得盛行,而打击偷盗偷盗却生生不息。
相对于提倡见义勇为,我更愿意广大民工们恪守本分,多一些真诚互助思想,少一些旁门左道的念想。因为一旦出事,都得自己承担。偷固然有风险,维护偷更要伤害别人,风险更大,它对被偷者的伤害也很大。为何要干那些小偷的事呢?
我经历过这样的一件事。
一天,我走到街上买东西,看见前方很热闹,便走过去看。啊!是一位青年在打一个小男孩,小男孩身上破旧,看来是叫花子,这时候,看见的人都议论纷纷地说:“一个大人,打一位小孩,真不像话”。青年告诉许多人:“他偷了我的东西,我能不打他吗?”小男孩被打得奄奄一息,许多人看不下去了,劝青年饶了小男孩,但青年不听,这时,一个人走过来,说:“他偷你的东西值多少钱?”青年被说得哑口无言,便走了。这个人马上抱起小男孩去医院抢救,结果小男孩被救活了。
还有一次,我坐在车上,一位提着鸡蛋的人上了车,在行走的过程中,不小心他踩在了一个青的皮鞋上,青年看见了,大声骂道:“我这双鞋几佰元,你赔得起吗”。小姑娘立刻把鸡蛋放下来,把衣角擦在青年的皮鞋上,但还是擦不干净,青年看见一直擦不干净,就一脚踩在了鸡蛋上,又说道:“你擦不干净,我就拿你的鸡蛋赔偿”。姑娘见鸡蛋碎了,伤心地哭了,这时,另一位青年挺身而出,说:“人家知道错了,你还这么狠毒”。青年被说得满脸通红。就下车走了。
通过这二件事,给我很大的教育。虽然这一件事是小事,但是有谁做到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6:54
见义勇为,这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操。把别人的利益看成和自己的一样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利益以至于牺牲了最宝贵的生命,这绝对是高尚的,但是在中国不是你说见义勇为就是见义勇为,而是需要*的认定,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也不是一两件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见义勇为不被普通大众接受支持也不奇怪了。
不是你宣传了就会把自私者或胆小者胆子变大了的,这和日常的个人修养和道德锻炼是直接相关的,临危之际,思想中不可能像宣传那样有若干的想法,事实上,那一刻他神马也想不起来,只有一件事:必须去做,所以我认为那也是一种本能的反应,这和道德观与荣誉感有关。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见义勇为者智慧丰富,定力高超,临危之际,会急速思索解决办法,依据当时情况,采取不同的行为,这也是有的。
社会需要见义勇为的行为,社会也高度赞扬见义勇为者,这将拉动社会道德的快速提高,有助于培养社会的道德土壤。现在有一种论调:让见义勇为成为公民义务,这个比人不敢苟同。
见义勇为出自《论语·为政》:【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意思是::“不是你应该祭的鬼神,你却去祭它,这就是谄媚。见到应该挺身而出的事情,却袖手旁观,就是怯懦。”孔子提出“义”和“勇”的概念,是以儒家塑造高尚人格的规范为终极目标的。《论语集解》注:义,所宜为。符合于仁、礼要求的,就是义。“勇”,就是果敢,勇敢。孔子把“勇”作为实行“仁”的条件之一,“勇”,必须符合“仁、义、礼、智”,才算是勇,否则就是“乱”。
所以,我敬佩见义勇为者的高尚行为和高尚的道德修养,却不相信宣传上他们所说的话。个人浅见。
另外,在不同的国家,对见义勇为的行为也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如美国就制定法律打击见义勇为,我国也有这方面的例子,这都是基于社会法制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