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上能带果树剪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3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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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14:52
旅客乘坐火车时对携带品的有关规定
来源: 市*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 2008-01-28 阅读次数: 623
一、旅客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规定如下:
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残疾人旅行时带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二、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易爆、易燃、自燃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以及损坏或污染车辆、妨碍公共卫生(如:鸡、鸭、鹅、狗、猪、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规格或重量超过旅客免费携带品规定的物品。
三、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在保证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限量携带下列物品: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证明佩带的*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四、旅客违章携带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
1.在发站禁止进站上车;
2.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拆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动物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3.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输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4.如果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
5.补收运费时,不得超过本次列车的始发和终点站。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14:52
对乘坐火车旅客携带物品和通过铁路托运行包从严实行安全检查,全面升级安检标准 ,以此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按照通告要求,铁路部门对旅客携带物品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在进站上车时,旅客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及*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利器、钝器,一律托运,不得随身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