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1 10:3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10:08
物业公司不让你进门是不合法的 但是设置期限法律上没有规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10:08
此举并未达到是否违法的高度,通观民法或物业条例均无相应的规定。倒是有点欺行霸市的感觉,就看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否有相应的条款。提高收费率的上策是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故意不交费的业主毕竟是少数(不会超过10%)。仆人比主人还强悍谁还敢雇你呦!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10:10
这种事如果小区有业委会可以和业委会反应,个人单独和物业公司交涉估计效果不大,业主对于付物业费应当及时尽量不拖欠,因为这和物业公司的正常持续运作息息相关,当然忘记付费也在所难免,物业公司在门禁卡时间的限定上应该做到适当宽松,比如延期一个星期至一个月左右为宜。不让进门估计物业公司也没这个胆子,最多你不付费的情况下不嫌麻烦每次让他们的保安或者管理人员帮你开门就是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10:08
于理不和,但是却没有法律规定不能这样。还是和物业多多沟通下,达到大家双赢的局面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10:08
法律貌似没有约束!可以通过居委会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