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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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0:58
根据离站时间收取相应手续费。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旅客自愿退票,除凭有效旅客票外,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
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要求退票、按误机处理。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相关法条:
第五十一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5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已收逾重行李费退还。
旅客丢失行李的重量按实际托运行李的重量计算。无法确定重量时,每位旅客的丢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该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额赔偿。旅客的丢失行李如已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应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
行李的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时,应按实际价值赔偿。行李损坏时,按照行李降低的价值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0:59
近期“机票退改签乱收费”问题引发大众高度关注,在民航局责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后,多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7日对外发声,明确执行与航空公司一致的退改签*,并表示对平台上的产品及供应商产品进行更严格监管。
相比于乘客购买机票后不退改签,乘客对机票退改签,会让机票代理商承担一定的损失。如果说乘客对机票退改签属于“违约”的话,机票代理商对退改签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并非不合理。但是,个别机票代理商对消费者很早改签仍要求收取高额改签费用,退票费高于航空公司官网的退票费,乃至退票费用比机票本身价格还高,显然是不合理现象。
消费者权益保*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正如一些行业专家表示的,过高的机票退票费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高额退改签费用以及特价机票不退不换的条款涉嫌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
实际上,各个航空公司都有退改签*,机票代理商退改签收费标准,只需保持与航空公司一致即可。而一些机票代理商退改签收费标准,所以超过航空公司退改签收费标准,无非是想通过收取高额退改签费用,从中赚取退改签费差价。追求利润最大化是资本的本能,在监管缺失的情形下,出现机票代理商为赚取退改签差价,收取高额退改签费用,不惜以牺牲消费者权益为代价的现象,其实并不令人奇怪。
中国民航局已责令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协同江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查机票退改签问题,对确有违反民航法律、法规等行为的销售代理人,将予以严肃处理,无疑是对机票退改签收费乱象的必要纠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0:59
中国民航局7月16日在民航局官网发布《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航空公司、OTA、销售代理企业、中航协明确各自责任,规范客票销售和退改签。
《通知》要求,航空公司完善退改签收费制度并改进服务。其中,要求航空公司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清楚告知旅客退改签收费标准;退票费不得高于客票的实际销售价格,制定机票退改签收费“阶梯费率”;确保全渠道(含直销和分销渠道)退改签收费标准一致;优化退改签制度、简化退改签手续、缩短退款还款时间;为旅客错购机票(例如姓名书写错误、重复购票等)提供免费补救措施,对于航供公司无法证明旅客非错购情形的,均应视为错购,并提供免费退票等服务。对于旅客因病无法乘机并要求退票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退票手续,并不得收取退票费。
除航空公司外,《通知》中对于OTA平台、销售代理企业也做了明确规定,OTA平台、销售代理企业要严格执行航空公司退改签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更改航空公司的退改签收费标准,严禁在退改签收费标准之外向旅客加收额外费用;在旅客购票过程中,要清楚告知旅客退改签收费标准等条件;OTA平台应加强对平台机票销售的管理,督促、监督平台上的机票供应商严格执行航空公司的退改签收费标准,对违规操作的销售代理企业坚决予以清退。严禁为未经航空公司授权的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客票销售渠道,严防为“爬虫”抢占机票提供转卖渠道。
同时,民航局要求,中航协要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对违反退改签收费标准的OTA平台、销售代理企业要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1:00
机票退票规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1:01
本人2020年1月24日购买济南到昆明芒市机票两个人1990元由于德宏州26日发布疫情不让外地人进入,本人26日申请退机票扣了百分之八十费用一千二百多元钱是否合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0:58
根据离站时间收取相应手续费。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旅客自愿退票,除凭有效旅客票外,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
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要求退票、按误机处理。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相关法条:
第五十一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5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已收逾重行李费退还。
旅客丢失行李的重量按实际托运行李的重量计算。无法确定重量时,每位旅客的丢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该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额赔偿。旅客的丢失行李如已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应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
行李的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时,应按实际价值赔偿。行李损坏时,按照行李降低的价值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0:59
近期“机票退改签乱收费”问题引发大众高度关注,在民航局责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后,多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7日对外发声,明确执行与航空公司一致的退改签*,并表示对平台上的产品及供应商产品进行更严格监管。
相比于乘客购买机票后不退改签,乘客对机票退改签,会让机票代理商承担一定的损失。如果说乘客对机票退改签属于“违约”的话,机票代理商对退改签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并非不合理。但是,个别机票代理商对消费者很早改签仍要求收取高额改签费用,退票费高于航空公司官网的退票费,乃至退票费用比机票本身价格还高,显然是不合理现象。
消费者权益保*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正如一些行业专家表示的,过高的机票退票费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高额退改签费用以及特价机票不退不换的条款涉嫌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
实际上,各个航空公司都有退改签*,机票代理商退改签收费标准,只需保持与航空公司一致即可。而一些机票代理商退改签收费标准,所以超过航空公司退改签收费标准,无非是想通过收取高额退改签费用,从中赚取退改签费差价。追求利润最大化是资本的本能,在监管缺失的情形下,出现机票代理商为赚取退改签差价,收取高额退改签费用,不惜以牺牲消费者权益为代价的现象,其实并不令人奇怪。
中国民航局已责令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协同江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查机票退改签问题,对确有违反民航法律、法规等行为的销售代理人,将予以严肃处理,无疑是对机票退改签收费乱象的必要纠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0:58
根据离站时间收取相应手续费。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旅客自愿退票,除凭有效旅客票外,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
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要求退票、按误机处理。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相关法条:
第五十一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5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已收逾重行李费退还。
旅客丢失行李的重量按实际托运行李的重量计算。无法确定重量时,每位旅客的丢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该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额赔偿。旅客的丢失行李如已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应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
行李的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时,应按实际价值赔偿。行李损坏时,按照行李降低的价值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0:59
中国民航局7月16日在民航局官网发布《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航空公司、OTA、销售代理企业、中航协明确各自责任,规范客票销售和退改签。
《通知》要求,航空公司完善退改签收费制度并改进服务。其中,要求航空公司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清楚告知旅客退改签收费标准;退票费不得高于客票的实际销售价格,制定机票退改签收费“阶梯费率”;确保全渠道(含直销和分销渠道)退改签收费标准一致;优化退改签制度、简化退改签手续、缩短退款还款时间;为旅客错购机票(例如姓名书写错误、重复购票等)提供免费补救措施,对于航供公司无法证明旅客非错购情形的,均应视为错购,并提供免费退票等服务。对于旅客因病无法乘机并要求退票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退票手续,并不得收取退票费。
除航空公司外,《通知》中对于OTA平台、销售代理企业也做了明确规定,OTA平台、销售代理企业要严格执行航空公司退改签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更改航空公司的退改签收费标准,严禁在退改签收费标准之外向旅客加收额外费用;在旅客购票过程中,要清楚告知旅客退改签收费标准等条件;OTA平台应加强对平台机票销售的管理,督促、监督平台上的机票供应商严格执行航空公司的退改签收费标准,对违规操作的销售代理企业坚决予以清退。严禁为未经航空公司授权的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客票销售渠道,严防为“爬虫”抢占机票提供转卖渠道。
同时,民航局要求,中航协要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对违反退改签收费标准的OTA平台、销售代理企业要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0:59
近期“机票退改签乱收费”问题引发大众高度关注,在民航局责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后,多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7日对外发声,明确执行与航空公司一致的退改签*,并表示对平台上的产品及供应商产品进行更严格监管。
相比于乘客购买机票后不退改签,乘客对机票退改签,会让机票代理商承担一定的损失。如果说乘客对机票退改签属于“违约”的话,机票代理商对退改签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并非不合理。但是,个别机票代理商对消费者很早改签仍要求收取高额改签费用,退票费高于航空公司官网的退票费,乃至退票费用比机票本身价格还高,显然是不合理现象。
消费者权益保*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正如一些行业专家表示的,过高的机票退票费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高额退改签费用以及特价机票不退不换的条款涉嫌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
实际上,各个航空公司都有退改签*,机票代理商退改签收费标准,只需保持与航空公司一致即可。而一些机票代理商退改签收费标准,所以超过航空公司退改签收费标准,无非是想通过收取高额退改签费用,从中赚取退改签费差价。追求利润最大化是资本的本能,在监管缺失的情形下,出现机票代理商为赚取退改签差价,收取高额退改签费用,不惜以牺牲消费者权益为代价的现象,其实并不令人奇怪。
中国民航局已责令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协同江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查机票退改签问题,对确有违反民航法律、法规等行为的销售代理人,将予以严肃处理,无疑是对机票退改签收费乱象的必要纠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1:00
机票退票规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0:59
中国民航局7月16日在民航局官网发布《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航空公司、OTA、销售代理企业、中航协明确各自责任,规范客票销售和退改签。
《通知》要求,航空公司完善退改签收费制度并改进服务。其中,要求航空公司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清楚告知旅客退改签收费标准;退票费不得高于客票的实际销售价格,制定机票退改签收费“阶梯费率”;确保全渠道(含直销和分销渠道)退改签收费标准一致;优化退改签制度、简化退改签手续、缩短退款还款时间;为旅客错购机票(例如姓名书写错误、重复购票等)提供免费补救措施,对于航供公司无法证明旅客非错购情形的,均应视为错购,并提供免费退票等服务。对于旅客因病无法乘机并要求退票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退票手续,并不得收取退票费。
除航空公司外,《通知》中对于OTA平台、销售代理企业也做了明确规定,OTA平台、销售代理企业要严格执行航空公司退改签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更改航空公司的退改签收费标准,严禁在退改签收费标准之外向旅客加收额外费用;在旅客购票过程中,要清楚告知旅客退改签收费标准等条件;OTA平台应加强对平台机票销售的管理,督促、监督平台上的机票供应商严格执行航空公司的退改签收费标准,对违规操作的销售代理企业坚决予以清退。严禁为未经航空公司授权的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客票销售渠道,严防为“爬虫”抢占机票提供转卖渠道。
同时,民航局要求,中航协要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对违反退改签收费标准的OTA平台、销售代理企业要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1:01
本人2020年1月24日购买济南到昆明芒市机票两个人1990元由于德宏州26日发布疫情不让外地人进入,本人26日申请退机票扣了百分之八十费用一千二百多元钱是否合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1:00
机票退票规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1:01
本人2020年1月24日购买济南到昆明芒市机票两个人1990元由于德宏州26日发布疫情不让外地人进入,本人26日申请退机票扣了百分之八十费用一千二百多元钱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