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有借条,欠款人找不到了,他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法院起诉会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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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2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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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0 23:43
会受理,通过各种渠道收集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偿付债务,如果对方无能力偿还,建议走民事诉讼程序。失踪应该当事人积极查找下落,便于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的目的是把钱要回来,而不是一定能找到人,如果人找不到,法院只能把判决书进行公告送达,还是达不到要回钱的最终目的,债权人应该积极找到债务人。
法律分析
遇到欠钱不还玩失踪的人,拿着借条直接去起诉,法院会做缺席判决,然后可以拿着判决书去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欠款人为失踪人,由他的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来支付,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可向法院申请宣告为失踪人,如果死了,可以其遗产中支付,继承人不承认,可以起诉继承人。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要求必须满两年。起诉是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记,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0 23:47
怪不得现在老赖这么多 公务人员都不作为 找不到人就算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0 23:42
债务人不在家或者找不到并不影响起诉,可以到债务人户口所在地法院去起诉,写好起诉状一式两份,均本人签名,并附身份证及欠据复印件各一份,案件受理费根据金额大小来定,10000以下50元。如果他名下没有财产,可以待判决生效后向法院执行局提供债务人的现住址,法院会可以进行强制拘留,相信会得到很好地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0 23:47
法院受理需要提供被告的住址,要能找到他才行。如果他名下没有财产即使判了也没用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0 23:44
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