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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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0:19
1749年,富兰克林在大量实验的基础上证明了闪电是一种电力性质,闪电和电火花具有同样的特性,都是瞬时的,都是相似的光和声,都能燃着物体、熔解金属、流过导体、具有集中于物体尖端等特点。1752年,他用著名的风筝实验,证实了自己的观点:闪电就是一种放电现象。
7月的一天,终于盼来了费城一个大雷雨的天气,富兰克林带着儿子选了一块广阔的草地,按照设定引“天电”的方案,将一只特制的风筝徐徐放到阴雨密布的天空。
突然,一道闪电劈开云层,在天空划了一个“之”字,接着嘎嘣一声脆雷,那如铜钱般的雨点就瓢洒盆泼般地倾了下来。富兰克林让儿子威廉拉紧风筝线站到草地旁边的一所房子屋檐下,这样,靠近手的一节线就不会因淋湿而导电。这一切都是精心设计好的,风筝是绸子制的,不怕雨淋,线是麻绳很结实,靠乎的一节又换成绸带,不导电,麻绳与绸带间用金属线挂一把铜钥匙。
富兰克林站在屋檐下紧张地注视着西边的天空,只见电光一道道闪过,雷声一声更比一声响亮。期盼的现象终于出现了:麻绳上的细纤维一根一根都直竖起来,这说明风筝线上已有电了。富兰克林小心翼翼地将带来的莱顿瓶接在钥匙上,使莱顿瓶充电。然后,他又使莱顿瓶放电。从而证明了聚集在瓶内的电是来自空中的闪电。瓶里的电也有火花,可以点燃酒精灯,可以用它做各种电气实验。天电、地电果然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