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遗嘱的房子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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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4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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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4 21:45
没有遗嘱,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分割。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处理其遗产时,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主要有三种途径:
1、协商继承
当全部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时,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
2、公证继承
当房屋主人去世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
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判决、调解后,持*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1、房屋评估:继承人需要通过评估公司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房产评估依据主要是房屋地段、坐向、楼层、楼龄等,评估公司会按照以上评估依据进行专业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原件)。如果有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继承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4、继承登记:继承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之后有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他情况:经*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必须缴交*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没遗嘱的房子怎么办理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