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5:41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2:51
买房是大事,买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更是不能大意。购房合同通常都比较多条款内容,买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容易乱了方寸,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不留多个心眼,日后维权就会更难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2:52
在签购房合同之前先确认开发商是否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签定合同时是要注意所购房屋地址核对、所购房屋面积核对、对应户型是否正确、交房具体时间、所购房屋具体应缴纳的税费有哪些、交房后承诺的物业公司、开发商承诺交房前和交房后优惠兑现、甲乙双方的违约成本及违约责任。若有其他协议务必以书面记录下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2:52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根据你提供的这个信息,第一项:关于五证陷阱: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
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
陷阱: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交房通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关于各方责任范围
陷阱:如果因开发商的各种原因(如:五证不全、一房二买、又抵又买等)情形导致买受人得不到房屋,买受人的损失范围没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没明确具体范围。收起
提问你好,我买房交的全款,交完全款后只给了一个收据,签了几份合同,合同签完甲方还没有盖章签字,所以都留下了,只给了一个收据,说到时候打电话去领合同,也没有给*。这样对吗?我应该注意哪些事情
回答您好,以上这些都是你需要注意的,这样你买了房子之后才不会踩坑,并且这样以后你才不会受到损失
您好,你这样是不对的,全款之后是必须要给*的,只给一个收据,是不正确的,并且你们签了合同之后都是要盖章签字的,是必须要在全款之前就要盖章签字
提问我们这是油田的改善房,好像都留下合同了
说是统一盖章签字
因为是集中交款
这正常吗?
回答您好,这个时候你们是可以要求他们给你们看看盖章签字后的合同,如果他们不给你们看,就说明这个是不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