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 案例分析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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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5:24
我来看看,这个案子乍一看好像很简单,但是有很多疑点的
一、1、头部伤口无组织间桥,考虑锐器所致。颈部伤口及*刺创(尖锐且刺穿心脏)也是考虑锐器伤。
2、颈部创口长2cm,深达气管,考虑刺创可能性大(切割创一般创口较长,深度较浅)。
二、死者受伤经过大致如下:
头部的损伤特点符合砍创,菜刀可以形成。颈部及*创口符合刺创,面包刀可以形成。应该是头部砍创最先形成,然后是颈部刺创,最后是*刺创。
三、1、其妻报案是否可信,从你所提供情况是无法提出疑点的,这个要靠技术人员细致勘查现场,侦察人员进行询问以及周围走访。
2、死者死亡性质乍一看好像是他杀,但是细细分析也存在自杀的可能。也就是说,死者身上的伤自己都可以形成,都是正面或者正上面的伤,死者自己完全可以形成,所以,不能排除他杀的可能性。这个也是要靠综合分析现场和侦察结果来判断。
有几点说明:1、菜刀必须要做DNA检验才能证实是否凶器之一,单凭血型是不可取的。也就是从材料上是不能确定现场菜刀是凶器。2、应对现场进行细致勘查,看有无外人进入痕迹,门窗情况及现场脚印、指纹情况。
总结,单凭尸体情况就推断案件性质和过程是很武断的,没有现场勘察没有调查访问是很危险的。法医同事们切记,法医不是万能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5:25
试分析如下:
1,头、颈、*创是锐器创。颈部损伤为刺伤:颈部创口较短,且深及气管,符合刺创的特点。
2,死者成伤经过分析:头部的损伤特点符合砍创,为菜刀形成。颈部及*创口符合刺创,为面包刀形成。嫌疑人为1-2名。如嫌疑人为一名,则头部攻击伤首先形成,死者倒地后,嫌疑人可能去寻找财物。见死者未死,又用水果刀刺中颈部,后刺中*。致被害人死亡。
3,其妻报案须调查,很有可能是熟人(其妻子)作案。死亡性质为他杀,其损伤自身自力无法完成。而且家中财物有丢失,很有可能是盗窃转化为抢劫杀人。或者是抢劫杀人。以图财为目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5:25
1、创壁间无组织间桥,所以推测头部的创口应为锐器创,应以砍击的方式形成,所以对应致伤物应为砍器,因为楼主并没有向我们讲解创周是否见擦挫伤、创缘是否整齐,所以我们也无法推测该砍器刃口的光滑及锋利程度,但是因为创口最深的仅伤及骨膜,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该砍器在质量上可能较轻。
颈部的应为锐器创,以刺击的方式形成——因为该创口较小(仅长2cm),并且深至气管——与典型的切割创的形态特征是不符的。
*创口是……我说,既然楼主您都已经告诉了我们是什么“一把面包刀(尖锐)刺穿心脏致死”,那还要我们分析什么那?!
2、成伤经过现在无法做出——根据楼主所给出的资料连损伤是生前还是死后造成的都无法判断。而且,死者损伤有两种形成方式,可是现场所发现的疑似致伤物仅有一个(而且也不知道是长方形菜刀、还是长条形菜刀,两种致伤物的成伤机制很有可能不一样)。
3、更加没有办法给出了——不说把现场绘图给我们,至少血迹的分布情况要说说啊——就像楼上说的,法医又不是神仙,不给东西叫我们分析什么呀。
啊,对了,怎么还在用血型那——现在DNA技术在刑事科学技术里的应用可是很普及的,没有必要再用血型了——如果嫌疑人血型也是O型的话咋办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5:26
1,‘心脏,颈部为锐器伤中的刺创,内重外轻,头部哆开为砍创。前面两创致伤物面包刀,后一创致伤物为菜刀。2,可能是先砍,因为伤及脑实质未死,只是昏迷一会儿,凶徒前去劫财,后发现没死,便行刺致死,死因为急性失血性休克。3,不可信,需调查其有无夫妻矛盾,是他杀,为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