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程序中,不委托代理机构,直接委托专利代理人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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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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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0:41
可以,但是代理权限有所区别。直接委托代理人的公民代理,其权限仅限于在口头审理中陈述意见和接收当庭转送的文件。而委托代理机构可以授权无效宣告中的所有事项。
当事人委托公民代理的,参照有关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规定办理。公民代理的权限仅限于在口头审理中陈述意见和接收当庭转送的文件。
对于下列事项,代理人需要具有特别授权的委托书:
(i) 专利权人的代理人代为承认请求人的无效宣告请求;
(ii) 专利权人的代理人代为修改权利要求书;
(iii) 代理人代为和解;
(iv) 请求人的代理人代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委托代理机构的:
(1) 请求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无效宣告程序授权委托书,且专利权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写明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无效宣告程序有关事务。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即使专利权人此前已就其专利委托了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全程代理并继续委托该全程代理的机构的,也应当提交无效宣告程序授权委托书。
(2)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或者专利权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且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无效宣告程序有关事务的,其委托手续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手续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无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请求人或者专利权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而未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委托书或者委托书中未写明委托权限的,专利权人未在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无效宣告程序有关事务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请求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委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0:41
不可以,有执业资格的专利代理人不能以公民代理身份代理专利无效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