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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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3:50
法律分析:如果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则不会涉及你在其它公司的股份如果不能清偿到期工程款,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你们的破产财产变价后用来清偿工程款债权人有异议的也可以不变价破产财产变价后的金额能全部偿还更好如果不能全部偿还的话有多少偿还多少这个问题还是需要与债权人多沟通。根据最高人民*1991年11月17日以法(经)发〔1991〕35号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破产企业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不足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其差额应列入破产债权。计息的破产债权,计算到破产宣告之日止。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以到期债权列入破产财产,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及其他损失。确实无法收回的破产企业的财产,不列为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人民*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已经审结但未执行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申报债权;
(2)尚未审结且另无连带责任人的,应当终结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申报债权;
(3)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