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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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31 22:17
《天津条约》签订后,很多外国传教士到中国来传教。因为种种矛盾,教民和非教民时常发生冲突,各地教案层出不穷。光绪十七年(1891)四月,丹阳有人发现教会墓地埋葬儿童尸首70余具,县内百姓哗然,群起将教堂焚毁,就这是轰动一时的“丹阳教案”。"丹阳教案"是我国历史上有名的反帝斗争事件,曾收入中学历史教科书。
当时庆亲王奕劻等请旨严饬各督抚,要求查拿首要各犯,从严惩办,以儆将来。查文清很同情为首的人,放他们逃走。光绪在谕旨中称“迄今三月之久。丹阳等处匪犯并无一获,总理衙门屡次电催结案,亦均未据奏。各匪犯幸逃法网,肆无忌惮,以致近日宜昌教案又出。”令两江总督刘坤一等迅速结案,并查参失事各地方官。当时江苏巡抚刚毅在给光绪帝的奏折参“江苏丹阳县知县查文清庸懦*,办事乖方。”
当时的镇江知府王仁堪刚刚到任不久,他一直直言敢谏,有清流风骨。在张素撰写的《辛卯教案始末纪》中有记载,王仁堪亲自到丹阳勘验,查文清陪同至天主教堂,见孩子尸体纵横交错于地,或剜其目,或断其四肢,至惨酷无人理。两人相对流涕。两人相约为民请命。查文清在重重压力之下,以“待罪”之身,与王仁堪一面对上慷慨激昂,痛陈天主教为害一方、荼毒幼孩的罪恶行径,认为教堂被焚,“祸由自召”;一面冒着风险,为参与纵火的邑人扛下了“纵逸”的罪名。
最后,查文清因“苏属各案,系由丹阳首先滋事”,被“甄别参革”。
查文清在丹阳任上时间虽短,却颇有政声,他在处理"教案"事件中表现出了反对帝国主义压迫,不肯为自己的官位利禄而杀害百姓的高风亮节,令后人敬佩。